1、关于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六安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六消防20215号)要求,确保全市自然资源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防止发生火灾事故,降低火灾损失,现就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工作“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安全工作机制,分重点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全面落实火灾防
2、控工作责任制,扎实开展火灾防控工作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严格落实消防监督检查,切实整治和消除火灾隐患,重点检查火灾高危和消防安全薄弱区域,组织开展全体干部职工参与的灭火和逃生应急疏散演练,坚决遏制火灾事故,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 二、重点任务 (一)规划审批时充分考虑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合理规划布局,依法监管。 (二)消防重点单位要及时修订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消防应急预案,适时组织预案演练。 (三)加强对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对办公室、卫生间、楼梯过道、档案室、资料室等重点领域检查力度,做到“人走、灯灭、电停”。 (四)加强安全用电、用火等安全知识和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安全防范工作宣传,提高干部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组织实施,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责任。 (二)单位组织自查。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自主检查整改安全隐患,保证本场所不发生火灾。 (三)积极组织整改。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组织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反馈市局矿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