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全警教育培训工作制度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全警教育培训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推进公安部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以及公安厅关于贯彻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的实施意见、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实施办法的有效实施,根据关于推进建立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有关保障机制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全警教育培训工作遵循的原则: 1、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民警执法权威; 2、保障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3、提升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4、面向实战,服务基层。 第三条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全警教育培训工作由县局战训大队牵头,县局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办公室主导,维
2、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实施。 1、战训大队:负责将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全警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培训课程计划,对民警执法执勤安全防护警务技能训练。采取集中培训和送教到基层所、队方法方式,分步骤有序组织开展。 2、警务督察大队(“维权办”):负责对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有关规章、规定等进行解读。 3、法制大队:负责对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常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培训。 4、警务保障室:负责保障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全警培训工作经费落实。 5、其他成员单位:结合日常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案件办理,向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相关案例以及需要提醒的事项。 第四条按照“维权工作进
3、培训、进课堂率不低于的要求,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全警教育培训工作的主要形式包括:1、初任培训;2、“轮训轮值、战训合一”集中培训;3、干部任职培训;4、公安大讲堂5、四随五小”练兵等其他形式。 第五条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全警教育培训工作必学内容: 1、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职免责和容错纠错办法; 2、公安厅关于贯彻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的实施意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职免责和容错纠错实施细则; 3、公安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实施办法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 5、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法律条款; 6、常见暴力袭警案件实战处置技能训练。 第六条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全警教育培训成效实行严格的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工作由警务督察大队会同战训大队组织实施。 第七条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全警教育培训科目纳入县局全警实战大练兵必训内容,由警务督察大队加强对训练组织的督促检查,对训练情况适时给予通报。 第八条本制度由公安“维权办”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