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诉讼的要点5那么范文 第一篇:刑事诉讼的要点名词 1.刑事诉讼。我国的刑事诉讼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在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追诉犯罪,解决被追诉人刑事责任的活动。 2.刑事诉讼阶段。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按照一定顺序进行的相互连接的一系列行为,可以划分为假设干相对独立的单元,称为刑事诉讼阶段。 3.刑事诉讼法。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的的标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刑事诉讼的法律。 4.刑事诉讼根本原那么。刑事诉讼根本原那么是由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或主要诉讼阶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诉讼参
2、与人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所必须遵循的根本准那么。 5.辩护。是指刑事案件的被追诉人及其辩护人反驳对被辩护人的指控,提出有利于被追诉人的事实和理由,论证被追诉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减轻、免除处分,维护被追诉人的程序性权利,以保障被追诉人合法权益的诉讼活动。 6.代理。是指代理人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的一项诉讼活动。 7.非法证据排除规那么。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被采纳为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根据。 8.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
3、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或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 9.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它是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中最轻的一种。 2023.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阻碍侦查、起诉或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 11.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用的,命令其不得擅自离开住所或者居所并对其活动予以监视和控制的一种强制
4、方法。 12.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在紧急情况下,依法临时剥夺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13.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进行阻碍刑事诉讼的行为,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将其羁押起来的一种强制措施。 14.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15.侦查。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进行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16.侦查实验
5、。是指为了确定与案件有关的某一时事件或者事实在某种条件下能否发生或者怎样发生而按照原来的条件,将该事件或者事实加以重演或者进行试验的一种侦查活动。 17.第二审程序。又称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进行审理时所应当遵循的步骤和方式、方法。简答 一、刑事诉讼的特征。 1.刑事诉讼由国家专门机关主持进行,是属于国家的司法活动。 2.刑事诉讼是公安司法机关行使国家刑罚权的活动。 3.刑事诉讼是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活动。 4.刑事诉讼是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的活动。 二、刑事诉
6、讼法的性质。 刑事诉讼法属于1.程序法2公法3根本法 三、刑事诉讼法的渊源1.宪法 2.刑事诉讼法典3.有关法律规定4.司法解释 5.行政法规和规章6.地方性法规7.国际条约 四、刑事诉讼法的根本理念(价值)1.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2.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动态并重3.客观事实与法律真实相结合 五、刑事诉讼的根本原那么(书本内容,理解很重要)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职权3.依靠群众 4.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5.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6.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7.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进行法律监督8.各民族公民有权适用本
7、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9.审判公开 202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11.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12.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13.依照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14.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 六、依照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罚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辩护的种类1.自行辩护2.委托辩护3.指定辩护。指定辩护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指定辩护必须以被告人么有委托辩护人为
8、前提(2)被告人必须存在法定的特殊情形 (3)指定辩护的时间,只能在审判阶段,且由人民法院指定。 (4)指定辩护的对象,只能是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其他人不得被人民法院指定担任辩护人。 八、证据的特征 1.客观性2关联性3合法性 九、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 1.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条件 2.原告必须具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能力。包含以下几种情况(1)因为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 (2)被犯罪分子侵害遭受物质损害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 (3)当被害人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等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时,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可以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4)当被害人死
9、亡时,其近亲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5)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附带民事诉讼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和具体的诉讼请求。主要是指以下几种情形:(1)未成年人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2)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 (3)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和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4)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4.附带民事诉讼的诉因是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物质损失。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1)被害人所遭受的损失是物质性的。(2)被害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
10、罪行为直接造成的。 十、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1.犯罪事实清楚2.证据确实、充分。 3.犯罪的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4.法律手续完备 5.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十 一、对第二审案件的处理对上诉、抗诉案件的处理 1.原判决认定事实正确,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抗诉或抗诉,维持原判。 2.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第二审法院应当撤销原判,重新判决,并在判决中说明改判的根据和理由。 3.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缺乏的,可由二审法院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4.发现一审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审判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
11、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第二篇:刑事诉讼之局部要点刑事诉讼:国家刑事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参与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犯罪与刑罚问题的活动。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的标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刑事诉讼的法律。 诉讼参与人:除专门机关人员以外,所有参加刑事诉讼并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人的总称 当事人指与案件争议的事实和处理结果有切身利害关系、以自己的名义提起或参加诉讼,在诉讼中处于控告或被控告地位的诉讼参加人 自诉人:刑事自诉案件中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人无罪推定原那么 (1)法律已经推定被
12、告人无罪,因此被告人不得被强迫自证其罪,也没有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 (2)检查官负责有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并且这一证明责任是不可转移的。(3)疑罪从无。 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因与案件或案件的当事人具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可能影响刑事案件的公正处理,而不得参加对该案进行的诉讼活动的一项诉讼制度。 专门管辖是指专门人民法院与普通人民法院之间、各种专门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各专门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在第一审刑事案件受理范围上的分工。辩护,是指刑事案件的被追诉人及其辩护人反驳对被追诉人的指控,提出有利于被追诉人的事实和理由,论证被追诉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减轻、免除处分,
13、维护被追诉人的程序性权利,以保障被追诉人合法权益的诉讼活动。 立案管辖,又称职能管辖或部门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指公检法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各种强制方法。取保候审是指公检法责令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阻碍刑事诉讼的一种强制措施。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行为给被害人造成遭受物质损失的一项诉讼制度。 侦查,是司法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
14、工作和有关强制措施。通缉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通令缉拿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归案的一种侦查行为。 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或不适宜提起公诉,而作出的不将案件移送法院进行审判的决定。“两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此后当事人不得再上诉、检察院不能抗诉。证据之物证书证等。 中止审理。因发生某种特定情况,影响案件正常审理,人民法院决定停止诉讼活动,待该项原因消失后再行恢复审理的制度。 合议庭:合议庭:是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根本组织形式。合议庭的组成及活动原那么。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集中制 抗诉。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上诉不加刑,是指第二审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死刑复核程序,是法院对判处死刑的判决和裁定进行审查核准的一种特殊程序。 审判独立原那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1)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审判独立的核心。是裁判者的独立,即法官的独立。(2)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 司法独立的保障机制:(1)法院的整体独立或外部独立(2)法院的内部独立(3)法官的身份独立(4)法官的职业特权(5)法官的职业伦理准那么(6)法官的高度职业化人民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