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补选党支部委员的工作程序增补选党支部委员的工作程序 (一)增补选支委的条件 增补选党支部委员,一般是换届改选后的支部委员会,由于委员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影响了党支部工作的正常开展。此时,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增补选。增补选党支部委员是在原党支部成员的基础上进行的增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应视为缺额,应予增补选: 1.党支部委员因故调离,或本人辞职; 2.党支部委员离休、退休或患严重疾病不能履行职务的; 3.党支部委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 4.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因故调离,而本届党支部委员会任期未满,在这种情况下,上级党组织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任命新的书记或副书记。 (二)增补选
2、支委的程序 1、党支部书面呈报请示。党支部委员会增补选支委应征得上级党委的同意。党支部如果出现缺额情况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提出增补选意见,待上级党组织同意后,才能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增补选。党支部要将本届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时间;本次增补支委选举的理由;增补选举时间大致安排;增补支部委员的名单;酝酿候选人的方法及选举办法书面向上级党委报告。请示文书格式如下: 2、上级党委审查并下发批复。上级党委审查党支部增补支委理由是否充分;时间安排是否得当;选举办法是否符合规定。审查通过后下发批复,同意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增补选举,并指导党支部做好相关工作。 3、党支部召开增补选举大会。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
3、进行增补选举,大会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内容有: (1)宣布参加选举的人数、应增补的人数和候选人名单。具体应说明本支部有多少正式党员,多少预备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多少,到会参加选举的有多少党员。 (2)推选并通过唱票、计票和监票人名单。 (3)进行无计名投票。 (4)清点选票并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5)计票。 (6)宣布选举结果。 4、选举结束。新成立的委员召开第一次委员会,采用举手表决的方法选出书记、副书记,并确定委员分工。 5、选举过程中的有关注意事项: (1)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45,会议才有效。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
4、参加选举的,报经上级党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a、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b、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c、虽未受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服刑的; d、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e、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2)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 (3)投票后,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票数时,选举才有效;多于发出票数的,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4)选票中赞成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票为废票,应
5、先予以清理。 (5)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半数,方能当选,等于或少于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半数人数,则不能当选。 (6)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候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 (7)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最后几名候选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8)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候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重新选举产生。 6、报批阶段 (1)新成立的支部委员会要及时将增补选结果书面呈报上级党委批准。报告文书格式如下: (2)上级党委召开党委委员会集体讨论后下发批复,并将批复报上一级党委备案。 (3)党支部应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新成立支部委员会组成情况,并将有关改选资料整理存档。 (三)几点说明 (1)其他党支部的委员调入本支部的,不能成为本支部的现职委员,也不一定作为党支部委员会缺额时的补缺对象; (2)上级党组织推荐作为本支部委员的,也必须进行补选; (3)党支部书记或委员调到另一单位,并转去了党的正式组织关系,他在原单位的党内职务就自然免除。如果返回原单位,不能自然恢复其党内职务。 (4)不论是指派的支部书记、副书记,还是补选的党支部委员,其任期均至本届党支部委员会届满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