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时代增强国有经济“五力”理论逻辑与基本路径新时代增强国有经济“五力”理论逻辑与基本路径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指出:党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支持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这是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之后
2、,党的重要文件中再次完整提到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以下简称“五力”)。那么什么是国有经济”五力”?为什么要增强国有经济“五力”?如何增强国有经济“五力”?这是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时必须深入回答和深刻理解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 一、国有经济“五力”的由来、内涵与内在逻辑 尽管“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作为国有经济发展目标被完整地提出最早是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但相关概念和思想由来已久。其中,最先明确提出的是国有(营)企业活力问题,可以追溯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改革开放之初。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
3、体制改革的决议明确指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首先应该是企业有充分活力的社会主义。而现行经济体制的种种弊端,恰恰集中表现为企业缺乏应有的活力。所以,增强企业活力,特别是增强全民所有制的大、中型企业的活力,是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1986年邓小平同志在一次谈话中提到:“企业改革,主要是解决搞活国营大中型企业的问题。”实际上,四十多年来,党和政府始终以增强国有(国营)企业或国有经济活力作为改革发展目标,一直没有改变。如党的十四大、十五届四中全会、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十七大、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都有相关
4、表述。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在全国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上,2017年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时,都提到了增强国有经济活力问题。实践中,国有企业改革就是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通过“扩大企业自主权”“放权让利”激发国营企业活力开始的。之后提出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种种重要改革举措也都与激发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活力密切相关。进一步讲,历史上,包括我国在内的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就是搞活企业、增强企业活力。直至今天,增强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活力仍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重要任务。但是,随着近年来国有企业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国有经济总量进一步增加,经济效益、运
5、行质量显著提高,国有经济活力日益增强,已不再适合作为现阶段国有经济主要发展目标,因此国有经济活力并没有出现在“五力”中。 正是在增强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活力的理论探讨与实际工作过程中,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改革发展目标日渐清晰,也随着不同发展阶段国有经济主要功能作用的变化而有所调整、演进和更新。历史上先后出现了国有经济(企业)控制力、影响力、竞争力、抗风险能力和创新力等概念表述。一是关于国有经济控制力。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1999年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
6、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多次提到提高国有经济控制力。此后,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及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都一再提到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二是关于国有经济影响力、竞争力、抗风险能力。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除提到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外,同时还提出国有经济(企业)影响力、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问题。此后,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都并列提出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省长春市考察提出,推动国有企业不断提高效益和效率,提高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7、提出:培育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不仅首次同时并列提出国有经济“四力”,还首次同时强调了培育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国有企业这一目标。2016年和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两次在谈话中提到国有企业“不断增强活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三是关于国有经济创新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把创新力与竞争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并列提出,从此创新力成为国有经济改革发展新目标之一,国有经济新的“五力”目标体系开始形成。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
8、0-2022)都再次把创新力置于“五力”之中,强调增强国有经济“五力”。这意味着新时代国有经济“五力”目标体系逐渐成熟、定型。 那么如何理解国有经济“五力”的内涵及相关各“力”之间的逻辑关系呢?首先,这“五力”是对新时代国有经济改革发展目标的完整表述,体现了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对国有经济改革发展的新要求。国有经济竞争力主要是指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竞争中的表现,特别是在效率、效益、市场占有率、品牌影响力等方面的高低或大小。国有经济创新力主要是指国有资本、国有企业通过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提供新产品和新服务方面所具有的能力,特别是在技术创新投入、产出及自主创新、促进科技自立自强和
9、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国有经济控制力是指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对国民经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及重要资源的掌控与支配能力,包括对其他所有制资本和企业的支配能力,对国民经济运行调控能力,及国家运用其所掌控的资源实现对内对外战略目标、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和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能力。提高国有经济控制力关键不在于其规模和范围大小,而在于其质量高低,特别是自主创新能力。国有经济影响力主要是指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的示范、引领、带动与导向作用及能力,体现国有经济在服务国家战略、发挥战略支撑作用及承担社会责任、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过程中所产生的积极影响和效果。国有经济抗风险能力是指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化解自身在
10、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各种风险的能力,以及帮助其他市场主体和国家抵御外部风险的作用及能力,具体包括国有经济在应对“脱实向虚”、经济与金融危机、重大疫情和自然灾害、政治突发事件及产业链供应链不稳定、贸易保护主义及国际技术封锁打压时所具有的韧性与抵抗能力。 国有经济“五力”之间不是彼此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强化、密不可分的。没有国有经济的创新力就不会有竞争力,没有竞争力和创新力也不会有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国有经济增强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也有利于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进而增强国有经济创新力。在国有经济“五力”中,创新力是新发展阶段日益重要的发展目标和要求,是“五力”的核心;竞争力是社会主义
11、公有制优势的重要体现;控制力和影响力是社会主义性质的要求和体现;抗风险能力则是面对日益复杂和具有高度不确定性的内外部环境,党和国家基于底线思维对国有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国有经济“五力”都以国有经济活力为基础,没有国有经济活力就不会有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国有经济“五力”是国有经济活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具体化,以及在新时代的新要求和新体现。要在不同历史条件、发展阶段对国有经济功能作用有不同要求的高度,理解国有经济“五力”的由来与提出逻辑。 二、新时代增强国有经济“五力”的重大理论与现实意义 正如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所指出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
12、新时代。党面临的主要任务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朝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继续前进。以习近平总书记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深刻总结并充分运用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的历史经验,从新的实际出发,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该思想明确必须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国有经济“五力”就是在
13、这样一个背景下提出的,也是为此服务的。把增强国有经济“五力”确定为国有经济改革发展目标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贯彻落实。增强“五力”是实现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路径和必然要求,是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一改革发展目标的确定是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认识深化和理论创新的重大成果之一,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体现,开拓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新境界。增强国有经济“五力”是我国经济迈上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之路对国有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国有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
14、首先,增强国有经济“五力”是新发展阶段更好发挥国有经济功能的必然要求与选择。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既体现了国有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成分的传统作用与属性,也体现了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因应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全局的新标准、新要求。其核心要义包括: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在我国,国有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和经济制度的表征,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二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和主导力量。国有经济在我国具有特殊重要地位和独特作用,不仅是政府弥补市场失灵的政策工具,要在国民经济健康平稳持续运行中
15、发挥主力、导向和引领作用,是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大国重器。三是国家战略的重要支撑力量和排头兵。国有企业要成为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等一系列国家重大战略部属的强有力支撑,要做落实新发展理念的排头兵、做创新驱动发展的排头兵、做“一带一路”建设、实施绿色低碳发展战略的排头兵。四是实现共同富裕、维护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保障力量。国有企业要实现上述功能,就必须实现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五力”。 其次,增强国有经济“五力”是新发展阶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必然要求与选择。决议指出,一百年来,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奋斗,在进取中突破,于挫折中奋起,从总结中提高,积累了宝贵的历史经验。在这些历史经验中
16、,其中第五条是坚持中国道路,而增强“五力”是新时代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必然要求与选择。增强国有经济“五力”与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是相辅相成的,具有内在一致性。国有资本与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会增强国有经济“五力”,反过来增强国有经济“五力”也会有助于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特别是增强国有经济“五力”就意味着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党在百年奋斗中始终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探索并形成符合中国实际的发展道路,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是创造人民美好生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核心内容。而无论是公有制为主体,还是按劳分配为主体,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社会主义因素,都要求支持国有资本和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增强国有经济“五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