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2年度台州市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民政工作清单2022年度台州市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民政工作清单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项目名称 具体工作内容 责任处室 低收入群体帮扶改革 深化救助、儿童、养老领域数字化改革,推进“助联体”“老省心”“益童护”三大场景应用,打通部门数据孤岛,建立因病因残困难群众、独居孤寡高龄老人、困境和特需儿童的自动预警机制和联动响应机制 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处 数字化改革办公室 全面打造“善行台州” 1.推广浙江省慈善服务“码上办”应用系统,推动各类慈善主体力量线上线下融合,实现社会慈善资源精准链接困难群众帮扶需求; 2.持续推动慈善基地服务能力提升,积极培育与本区域慈善需求相
2、一致的慈善组织和慈善项目;3.积极开展慈善信托宣传,发挥慈善信托在慈善行业建设中的特殊功能,实现全市各县(市、区) 慈善信托全覆盖。 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处 市慈善总会 全面构建家庭社区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幸福养老服务体系 1.全市建成10家智慧公办养老院,为部分示范型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配备无感服务智能终端,推进养老数字化改革向纵深发展; 2.推行养老服务水平提升工程,新增认知症照护专区床位 500 张。 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处 全面构建家庭社区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幸福养老服务体系 3.加强护理人才培育,新增持证养老护理员550人,每万老年人 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达20人; 4
3、.积极营造老龄友好环境,对2000户困难老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5.拓展居家养老服务,新增老旧小区养老服务用房28处。 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处 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11000元。 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处 推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幸福清单” 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机制,完善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补充保险制度、专项福利补贴制度。 市社会福利指导中心 全面高效实施“ 大救助一件事 ”部门联办工作机制 1.实现14个线上联办事项落地,各县(市、区) 落实全省通办; 2.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审核工作,确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 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处 市社会福利指导
4、中心 台州市养老服务提升项目 到2022年,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达到20人。 重点推进台州市社会福利院一期、台州市黄岩红豆杉游学式养老颐养苑、玉环慧心湾康养项目、黄岩区医疗康养项目等,推动台州养老服务水平整体提升。 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处 市社会福利院工程 指挥部 创新乡村治理机制 深化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五治”融合,全市 35%以上的社区(村)达到“善治社区(村)”目标,年度培育省级善治(示范)村 200 家以上。 基层政权和社会事务处 普惠型养老机构标准 明确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的认定标准,明确相关奖励补助项目,体现财政资金对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的重点投向和支持。 社会福利
5、和养老服务处 构建新型慈善体系 1.积极争取慈善事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设立慈善信托,积极培育股权、不动产等非资金慈善信托,创新发展各类基金会,持续壮大慈善资金规模; 2.拓展慈善捐赠方式,探索产权、股权、专利、技术、有价证券捐赠等新型捐赠方式;3.建立健全慈善资源向山区县倾斜机制,重点支持山区县养老、救孤、助残、教育、医疗等领域;4.打造集求助、救助和捐赠信息于一体的慈善服务信息平台。 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处 市慈善总会 建设全龄友好包容社会 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全面构建家庭社区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创新家庭养老支持政策,统筹推动家庭和社区环境适老化改造,办好老年食堂,发
6、展普惠养老和互助养老。培育智慧养老、康养联合体等新业态,实现康养联合体覆盖所有县。完善推广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发展模式,鼓励养老服务专业化、品牌化、连锁化发展。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健全长期照护综合保障体系,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护理员提高到25人以上。全面建立老年人居家社区探访关爱制度,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完善特殊群体的福利保障政策,建立困境妇女、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适度普惠的儿童福利制度,强化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兜底保障。 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处 构建公平普惠的保障体系 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低收入群体医疗政策性补充保险全覆盖,健全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长效机制。推进公共服务社会化改革,完善社会力量办社会事业政策制度,培育高质量和国际化的教育、医疗、养老等服务品牌,更好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