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文的六个注意事项办文的六个注意事项 做好办文工作,提高办文质量,应做到以下六个注意。一、注意是否确需行文一是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二是可由部门发的文件,或可由几个部门联合发的文件,不要拿到党委来批转,更不能以党委名义发文;三是可由政府单独发的文件,不要党政联名发;四是凡已开会作过部署或已登报、发电话通知、传真电报的,一般不再发文;五是本级工作措施相比上级文件没有更具体要求的,不再发文;六是本机关内部部署的一般工作,一般不发文。二、注意是否符合办文的程序和手续一是文件的输送渠道是否正常;二是该会签的单位是否都已经同意并会签;三是需要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过目签字的,是否已经过目签字;四是“
2、最终”签发人的意见是否明确,意见不明确的,应用时请示。三、注意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一是“上下”核对。就是同中央和省里已发布的有关方针、政策、规定进行核对,不能相互抵触、冲突。二是“今昔”核对。就是对现行政策和过去所发的文件进行核对,使现行政策和过去的文件提法一致。如果有修改,就要加上一句:“一律以现在的文件提法为准。”三是“前后”核对。就是文件本身前后提法要一致,不能自相矛盾。四、注意措施是否切实可行一是看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措施,理由是否充足,符合不符合实际情况,能不能办到、行得通;二是看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措施,由谁执行,怎样执行,执行的时限是否规定得具体恰当;三是看文件涉及其他部门的要求和措施是否已得到有关部门的同意。五、注意文字表达是否准确、简练一是要达意;二是文字修改一定要尊重原文,尽可能保留文件原来的风格。六、注意文件是否工整和完整正式送领导同志审批的文件,字迹必须工整,格式必须正确,纸面也要力求清晰。同时还要检查把关文件的附件是否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