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休座谈会制度工休座谈会制度 一.工休座谈会每月召开1次,由护士长、负责医师或其它指定的高年资护士主持召开。 二、工休座谈会除向患者宣传医院制度及健康宣教外,着重听取患者对医疗、护理、饮食、服务态度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患者和家属的意见要具体落实到人。 三,开会前应先告知患者或家属并收集意见和建议,做好开会前的准备工作。 四。病区定期召开工休座谈会,每次记录应由患者代表签名。 五,对患者的意见及建议能够改进和采纳的应及时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因故暂时不能改进和采纳的应向患者解释,并取得患者的谅解。 六,有关部门或人员接到病区送交工休座谈会的意见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反应,并将处理情况书面反馈病区。由病区负责人及时向患者反馈,反馈结果记录在工休座谈会记录本上。 七,医务人员不得因患者提出意见而以任何方式刁难及报复患者。 而以任何方式刁难及报复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