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共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2019年巡察工作实施方案中共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2019年巡察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巡视巡察工作新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深入推进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根据中央、省委、省纪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省事管局工作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制定巡察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
2、松软等问题,重点发现局属各单位党委(支部)和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两个责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选人用人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发挥巡察监督作用,打通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把责任压力传导到基层,形成有力震慑,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有效落实,为机关事务工作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二、巡察工作原则及重点 巡察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坚持群众路线、发扬民主,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工作原则。巡察要紧扣“六项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
3、作纪律、生活纪律),紧盯“三大问题”(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紧抓“三个重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着力发现利用决策权、人事权等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利益输送、损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强化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形成有力震慑,促进健康发展。 三、巡察对象及时间 巡察对象为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巡察可以延伸至局属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原则上每个单位集中巡察10天(机关服务中心和房地产服务中心集中巡察20天)。 四、巡察内容 (一)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重点巡察领导班子整体建设及整体素质情况;党委(支部)作用发挥是否充分、领导班子年龄、专业结
4、构建设是否合理、内部是否团结;班子成员是否廉洁自律以及在群众中的认可度等情况。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重点巡察是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抓好各项工作落实;领导班子是否团结、廉洁自律,有无违纪违法行为等。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重点巡察党委(支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以及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否完善、制度落实是否到位、党内组织生活是否经常、程序是否规范;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是否到位、思想政治工作是否有效等。 (四)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情况。重点巡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别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
5、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自觉强化“四个意识”、“两个维护”落实情况,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以及日常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 (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局党组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若干意见,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情况。重点巡察三公经费管控、有无公款消费购物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出入娱乐场所、不作为慢作为等纪律松弛的情况。 (六)规范权力运行的情况。重点巡察“三重一大”事项是否经过民主决策,是否及时公开决策的过程和结果,公开办事的流程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事权、财权、用人权等敏感问题;日常管理是否规范到位,为民服务是否高效便捷,
6、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监管是否到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七)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重点巡察工程建设项目事项是否经过集体决策;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公开、安全有效;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工程项目是否签订廉政合同;工程建设是否安全、质量是否合格、实施进度是否达到要求;领导干部有无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的情况等。 (八)单位经费账目管理情况。重点巡察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问题,是否按照收支两条线严格报账审批程序;是否存在违规、超限超标接待等情况。专项资金管理的使用,是否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有无未投入或未全额投入情况;有无改变资金使用范围,挪作他用的
7、情况;是否存在克扣、截留、挪用、虚报冒领、虚列支出专项资金等问题;是否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的有关制度;使用资金的程序、手续是否规范完备;是否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实行专账专户管理;门面房租赁是否规范;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完整、合规等。 (九)干部人事任免情况。重点巡察在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中是否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讨论决定人事聘用和任免;是否存在“任人唯亲”、“搞小圈子”、“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等用人不正之风。 (十)工作纪律执行情况。重点巡察有无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网络影视、网购,迟到早退、看小说杂志和干其它与工作无关
8、的事情。 (十一)重大决策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重点巡察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局确定的重点工作的安排部署、推进落实、问题整改等内容,确保重大决策部署及重点工作落实到位、推进到位。 (十二)群众关心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解决情况,以及群众举报的其他问题。 (十三)其他需要监督巡察的情况。 五、巡察方式 巡察组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了解、走访探查、问卷测试、资料检查、财务审计等多种方式开展巡察。基本工作程序是: (一)听取汇报。进驻当天即组织召开被巡察单位全体人员会议,听取被巡察单位汇报,讲明巡察目的和任务,公示巡察组联系电话。 (二)个别谈话。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人员,进行单独谈话。 (三)查阅资料。巡察
9、组按照巡察内容查看各类资料,并记录查阅资料清单,对调阅、查看的文件资料逐项进行登记;有关档案、账目和会议记录的关键内容或时间节点应进行摘录;需要复制的文件资料应进行复制并妥善保管,收集归档。 (四)受理信访。巡察组设立举报箱,接受涉及被巡查单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访,并对信访反映的情况进行初步了解,但不作具体处理;待巡察结束后按管理权限移交驻局纪检组和机关纪委按规定办理。 (五)问卷调查、民主测评。组织无记名问卷调查,参加人员为被巡察单位全体人员。民主测评在被巡察单位全体人员中进行。 (六)财务审计。根据需要对被巡察单位或具体项目进行财务审计。 (七)参加民主生活会。被巡察单位都要适时召开民主生活
10、会,巡察组人员列席会议,听取意见、摸清实情。 (八)督促整改。巡察结束后,巡察组梳理、汇总发现的问题,向局党组和驻局纪检组汇报,向被巡察单位反馈,提出整改意见和时限要求。被巡察单位要及时制定上报具体的整改方案,并将整改方案公示,全程接受群众监督,抓好整改落实;整改结束后,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局党组和驻局纪检组。巡察组适时回访了解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及时、措施不到位的,责令重新进行整改;对不重视,甚至故意逃避问题、对抗巡察、抵制整改的,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巡察工作的顺利进行,局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振伟 副组长:李祖友、魏世春、刘国卯、赵荣辉 领导小组下设巡察
11、组,组长由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毛伟担任,副组长由驻局纪检组副组长孙晓军担任,成员从驻局纪检组、局机关党委(纪委)、人事处、法规处、办公室、财务审计处等相关处室抽调骨干担任。 七、工作要求 (一)积极配合巡察。在巡察工作中,被巡察的局属各单位要主动配合,严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干扰巡察。 (二)强化责任意识。在巡察工作中,要实行“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帮助存在问题的单位找准问题根源和薄弱环节,注意发现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三)严格工作纪律。抽调的巡察人员原则上脱离原处(室)工作,集中精力进行巡察。巡察组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严禁通风报信,严禁借机以公谋私、私自删除影像以及毁损相关记录资料,严禁接受被检查单位财物、宴请等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 (四)对局机关各处(室)党支部,按照已经排查确定的廉政风险点,适时进行抽查检查。 免责声明:图文来源网络征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