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738764-2020具备晾晒加工场所、烤房。3.2.2生产设备应配备农机耕具、烘烤等设备,3.3人员条件3.3.1具有劳动能力,能够承担整地、除草、施肥、采收等田间管理工作。3.3.2有一定学习能力,能够接受必要的草果种植及加工技术指导和培训,3.3.3有适合种植草果的土地。3.4其他条件具备以下条件,将更有利于草果及林下中药材种植项目实施:)产业发展区域(县、乡镇)具有草果种植传统,b)已有或能聘请(培养)到能长期在发展区域实地进行技术指导的技术专家,如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技术专家、科技特派员团队、县及乡镇农技站农技师、企业技术人才等,)区域内已有或将引进经营中药材的大型龙头企业、专业
2、合作社等实施主体。4职责分工4.1扶贫组织主要工作内容4.1.1调查摸底4.1.1.1调查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专项调查并出具调研报告,或者扶贫组织派出专人负责种植区域走访调研。4.1.1.2调研内容调查种植区域内的种源、种植传统、种植人口、种植面积、草果加工情况、经济效益、市场情况及其后市风险等。调查发展区域农户现有的种植种类、种源及种植草果的意照。4.1.2制定规划根据周查摸底情况制定当地草果种植发展规划,包括草果发展区域布局、种源来源、种植面积、加工配套设施、产销对接等。4.1.3政策资金保障4.1.3.1扶贫组织宜对帮扶实施主体在组织建设、人员培训、产品加工、销售、品牌建设、质量安全监测、种植示范基地建设等方面依法给予政策保赚。4.1.3,2扶贫组织宜通过技术服务采购、订单收购补贴等方式,对帮扶实施主体给予资金支持。4.1.3.3扶贫组织宜通过帮扶实施主体或直接对帮扶对象在种子种苗、化肥、农药等投人物,种植基地道路、灌溉、排水等基础设施及农用器械方面给予补贴。4.13.4扶贫组织宜通过协调农业担保公司和金融部门,对帮扶对象实行政策性农业贷款贴息补助,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