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种设备设施验收制度 一、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工作由特种设备平安管理部门负责。 二、每年年初由特种设备平安管理部门会以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制定年度检验方案并报特种设备监察部门和有资质的检验单位。 三、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按特种设备有关法规、平安监察部门以及检验部门的要求进行,但至少应执行以下规定: 1、锅炉。每年至少一次外部检验;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每六年至少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2、压力容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查;每三至六年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每两次内外部检验期间内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3、起重设备。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4、厂内机动车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根据工作环境、工
2、作级别和存在隐患程度调整缩短检验周期,但是最短周期不低于6个月。 四、特种设备平安管理部门根据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检验方案,提前一个月与有资质的检验单位预约检验时间。安技办根据检验单位确定的检验时间,提前告知生产部门、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 五、特种设备检验前,由使用部门按规定做好特种设备检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清洁、清洗、检修以及为平安检验而必须采取的平安措施等。 六、特种设备检验时,特种设备平安管理部门、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应在场配合检验单位做好检验工作。 七、特种设备检验后,由特种设备平安管理部门领取检验报告的各项手续。特种设备存在问题时,特种设备平安管理部门应将检验报告内指出的存在问题告知设
3、备部门和使用部门。 八、特种设备检验时发现的问题,由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组织整改,特种设备平安管理部门实施监督并向监察和检验单位汇报整改情况。 九、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十、特种设备因故停用半年以上,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平安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启用已停用的特种设备,应当到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平安监督管理部门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启用已停用一年以上的特种设备,还应当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检验。 十一、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建立特种设备平安技术档案,其内容主要有:十 二、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十三、特种设
4、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检的记录。十 四、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十五、特种设备及其平安附件、平安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十 六、特种设备运行障碍和事故记录。 上海浦东蔡路建筑安装工程 2023年12月01日 第二篇:设备设施验收管理制度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制度 1.新购的各种设备设施到货后,公司必须组织相关人员认真验收,填写验收报告单入库。设备部负责登记台帐、编号、建卡和图纸资料归档保管;财务科负责办理有关资产入帐手续;库管室负责设备和随机部件的妥善保管。验收中如发现质量等问题,机电部门必须与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2.机电设备安装竣工后,应由生产厂长、分管
5、机电部长、工程技术员、安监办负责人以及工程施工单位、使用部门、设备管理人员共同验收并进行试运转,通过试运行发现的问题,必须彻底处理,待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方可交付使用。 3.大型固定设备、特种设备、主要电气设备等检修竣工后,要组织有关人员会同检修施工负责人共同检查验收。大修后的设备必须空负荷试运转,符合质量标准后,方准许投入使用。分管生产厂长、机电部门和安监办负责人必须定期参加集中检修检查,并分别在相关的检修检查记录中签署意见。 4.移动电气设备检修后要按规程要求进行试验和试运转,由负责验收的技术人员签发合格证。设备的检修记录、试验记录和验收报告要统一交机电部存档。 5.新购的各种消防设备、设施
6、器材,如抽水泵、汽油发电机、报警装置、消防栓高压水枪、水带、灭火器等必须经机电部和安监办检查验收,合格前方可投入使用,并填写验收报告单,验收签字后资料存档。 6.对设备设施验收存在的问题和平安隐患,机电部和安监办应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供货方或相关部门尽快解决,不留后患。 第三篇:设备设施验收管理制度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制度 1、新购的各种设备设施到货后,公司必须组织相关人员认真验收,填写验收报告单入库。设备部负责登记台帐、编号、建卡和图纸资料归档保管;财务科负责办理有关资产入帐手续;设备部负责设备和随机部件的妥善保管。验收中如发现质量等问题,设备部必须与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2、机电设备
7、安装竣工后,应由生产部、设备部、工程技术员、安保部负责人以及工程施工单位、使用部门、设备管理人员共同验收并进行试运转,通过试运行发现的问题,必须彻底处理,待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方可交付使用。 3、大型固定设备、特种设备、主要电气设备等检修竣工后,要组织有关人员会同检修施工负责人共同检查验收。大修后的设备必须空负荷试运转,符合质量标准后,方准许投入使用。设备使用部门、设备部和安保部负责人必须定期参加集中检修检查,并分别在相关的检修检查记录中签署意见。 4、移动电气设备检修后要按规程要求进行试验和试运转,由负责验收的技术人员签发合格证。设备的检修记录、试验记录和验收报告要统一交设备部存档。 5、新购
8、的各种消防设备、设施器材,如抽水泵、汽油发电机、报警装置、消防栓高压水枪、水带、灭火器等必须经安保部和设备部检查验收,合格前方可投入使用,并填写验收报告单,验收签字后资料存档。 6、对设备设施验收存在的问题和平安隐患,安保部和设备部应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供货方或相关部门尽快解决,不留后患。 第四篇:特种设备设施平安第一节特种设备设施平安 一、特种设备采购与安装 (一)采购 1采购特种设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选型、技术参数、平安性能、能效指标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有关强制性规定以及设计要求。(2)所采购特种设备由取得相应制造资质的单位制造。 (3)所采购特种设备应当附有平安技术标准要求
9、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制造监督检验证书等出厂文件。 2采购旧特种设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具有原使用单位的注册资质证明。(2)具有完整的平安技术档案。(3)经定期检验合格。 3采购进口特种设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的境外制造单位应当取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相应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2)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同类首台产品,应当由该产品的国内代理商报请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型式试验合格。 (3)特种设备平安质量性能和能效指标符合中国特种设备平安技术标准、强制性标准的有关规定。(4)附有相关平安技术标
10、准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检验证书等中文出厂文件。 (二)特种设备的安装1安装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平安许可证。(2)具有安装相应的安装经验。 (3)安装队伍的施工组织方案、安装程序、技术要求、安装进程中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自检报告符合要求。2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群。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改造、维修。 (2)催促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办理施工告知手续,申报监督检验。 (3)验收特种设备一并接收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移交的有关要求资料、出厂文件和监督检验证书,将其存
11、入设备的平安技术档案中。 二、生产经营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l持证上岗。2按照规程进行操作。 3定期接受平安、节能教育和培训。 4在证书有效期满前60日内,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及原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办理 (一)办理时间和登记部门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平安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予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二)办理登记证应准备的资料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办理使用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资料。l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为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完整
12、的出厂文件以及安装技术资料等。 四、平安技术档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逐台建立符合平安技术标准要求的特种设备平安技术档案。平安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资料;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定期检查;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平安附件、平安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及事故记录、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五、定期检验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检验有效期满1个月前向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申报定期检验。 2.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定期检验前应
13、当进行自检,或者委托有能力的专业技术效劳机构进行自检,确保设备平安性能符合有关平安技术标准的要求。 3.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六、应急管理 1.特种设备平安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 2.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 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以上特种设备平安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3.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平安性能负责。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14、。有关约定应当在维保合同中明确。 七、报废 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平安技术标准规定使用年限,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平安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没有报废期限规定但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申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对设备的主要承压部件或者主要受力部位以及控制部件进行平安评估和延寿分析,对评估分析合格的特种设备可适当延长使用年限,同时可以根据情况在评估报告中附加缩短检验周期、实行监控使用等限制条件。 第五篇:特种设备采购与验收制度特种设备采购与验收制度 1、公司必须选购取得相应制造许可的单位生产的特种设备(或部件、平安
15、附件、压力管道元件)。公司不得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平安的特种设备用于生产。 2、设备到货后,公司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照有关技术标准和标准,查验设备随机资料,并对实物进行检查。 3、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使用的部件、平安附件、压力管道元件,必须妥善保管,做到标识清晰,质量证明文件齐全,确保平安质量的可追溯性。开箱后的说明书、图纸及各种资料由车间收集整理后交特种设备管理室保存,资料不全的车间统计后交物资供应科联系厂家索要。 4、对设备(或部件、平安附件、压力管道元件)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联系相关制造单位予以妥善解决。 5、公司应对瓶装气体供方进行评价,应选用取得相应气瓶充装许可证单位充装的气体。气体到货后应当对气瓶进行平安检查,确认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