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安委会办公室召开全省建筑施工平安座谈会 5月16日,省平安监管局副局长范士伟组织召开省安委会局部联络员暨全省建筑施工平安座谈会。省国资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质监局、青藏铁路公司、省电力公司、青海机场公司、黄河水电公司、水电四局、兰新铁路甘青公司西宁指挥部等单位平安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xx年度及今年1-4月份全省建筑施工平安生产形势,传达了近期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就今后一个时期建设工程施工平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是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平安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xx
2、)8号)精神,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平安,结合我省各地不同的实际,切实抓好开复工、施工顶峰期间的建筑施工平安工作。 二是切实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平安生产责任,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落实建设工程业主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同责,不仅是施工单位,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及图审、检测、设备租赁等与建设工程质量平安息息相关的各方主体都要抓好平安责任制落实,形成质量平安工作的完整闭合体系,做到“谁主管、谁签字、谁工程、谁负责。 三是省级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行业特点,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开展一次大排查、大检查活动,消除平安隐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加大对其他建筑施工行业的指导和检查。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
3、一步加强汛期平安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xx)11号)精神,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汛期建设工程施工平安生产工作,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工程和重点环节,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平安隐患,强化平安防范,严防因自然灾害而引发各类生产平安事故的发生。 四是催促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等各方主体,加大对一线作业人员平安生产教育培训力度,充分利用农民工学校、班前教育等手段,普及提高平安生产知识,加强平安警示教育,增强一线人员自我防范意识。 五是严格事故查处工作,依法依规实施对责任企业和责任人员的处分,建立黑名单、清退、降级和处分等制度,及时公开事故查处信息,以警示教育企业和人员。 六是各工程参建单位要按照“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平安开展的平安生产月活动主题,在施工工地广泛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平安文化,普及平安知识,提升平安素养,营造平安气氛。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