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9521.13-2004前言本标准第4章和第6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本标准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13修订版)和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2002版)有关技术内容一致,在标准文本格式上按GB/T1,1一2000做了编辑性修改。本标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1)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亚太地区危险品协会、江南大学。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钟帮奇、王利兵、曾煜、吕刚、张园、黄洁芝。本标准为首次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