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26969-20115.2.2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等级与日有用得热量和平均热损因数相关。各种不同系统类型的能效等级计算示例见附录A。5.3能效限定值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能效限定值为表1至表4中能效等级的3级5.4节能评价值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节能评价值为表1至表4中能效等级的2级。6试验方法6.1试验条件应符合GB/T19141、GB/T18708或GB/T26970、GB/T26971热性能试验条件的规定。6.2试验方法6.2.1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单位轮廓采光面积的日有用得热量Q按照GB/T19141、GB/T18708或GB/T26970、GB/T26971的方法进行试脸。6.2.
2、2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平均热损因数U按照GB/T19141、GB/T18708或GB/T26970、GB/T26971的方法进行试验,7检验规则7.1出厂检验7.1,1能效限定值应作为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出厂检验项目,其抽样方案和判定准则由企业根据质量管理文件决定,7.1.2能效限定值不满足5.3要求的产品不允许出厂及销售。7.2型式检验7.2.1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能效限定值型式检验。7.2.2产品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能效限定值型式检验:a)新产品试制定型时:b)改变产品结构、材料、工艺而影响产品性能时:c)停产超过半年,恢复生产时:d)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7.2.3型式检验应在出厂检脸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抽取的样品数量为3台,其中两台试脸,一台备用。试验结果两台均符合本标准能效限定值要求,则该批为合格:如果两台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该批为不合格。如果有一台能效限定值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应对备用样品进行测试,如果测试结果符合则判定为合格:如果测试结果仍不符合要求,则判定为不合格。7.3验收订货方有权检查产品的能效等级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