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8267-2000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为适应山羊绒生产、交易、加工、质量监督和进出口检验的需要,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及使用者各方的利益,根据山羊绒的特点,结合我国山羊绒生产、流通的实际,特采用合理分类定等与检验写实定型相结合、主观检验与客观检验相结合的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山羊原绒、分梳山羊绒、过轮山羊绒和洗净山羊绒。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GB/T13830一1992%山羊原绒作及。本标准由中国纤维检验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农业大学、中国纤维检验局、农业部畜牧兽医总站、中国畜产品流通协会、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雪莲羊绒有限公司、内蒙古鹿王羊绒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内蒙古自治区纤维检验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宁、杜树莹、晨林、王璇玲、张荣娜、杨桂芬、邱瑞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