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UDC696.6:628.518K0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4821.1-93建筑物的电气装置电击防护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of buildingsProtection against electric shock1993-12-29发布1994-10-01实施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GB14821.1-935.3.3间接接触防护间接接触防护必须由以下措施之一来实现:a.如果一次回路采用了7.1条所规定的自动切断供电的一种防护方式,则可将FELV回路的外露可导电部分与该一次回路的保护导体连接,此时FELV回路中的带电导体不排除与该一次回路的保护线相连接。b.当一次回
2、路采用7.5条规定的电气隔离防护时,可将FELV回路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与该一次回路的不接地的等电位联结线连接。5.3.4插头和插座FELV系统用的插头和插座应符合下述要求:插头不可能插入其它电压系统的插座,插座不得被其它电压系统的插头插入。6直接接触防护直接接触防护也称正常工作时的电击防护或基本防护。6.1用绝缘的防护绝缘用来防止与带电部分有任何接触。带电部分必须全部用绝缘覆盖,绝缘覆盖层应只有采取破坏性手段才能除去。电气设备的绝缘必须符合该设备的有关标准。没有标准规定的设备,其绝缘必须能长期耐受在运行中可能受到的机械、化学、电气及热的影响。一般不能将油漆、清漆、喷漆及其它类似物料单独地用作
3、直接接触防护注:在设施安装过程中使用的绝缘,其质量应能通过有关试验。这些试验应与制造类似设备所进行的绝缘试验相当。6.2用遮栏和外护物的防护遮栏和外护物用来防止与带电部分有任何接触。6.2.1带电部分必须装设在防护等级至少为IPXXB的迹栏后面或外护物里面。当更换灯座、插座或熔断器等部件期间出现大于12mm的孔洞时,及根据设备的有关要求设置大于12mm的孔洞才能正确操作时,必须采取适当措施以防止人、家畜无意识地触及带电部分,应确保人们认识到伸入孔洞会发生电击危险。6.2.2容易被触及的遮栏或外护物的水平顶面的防护等级必须至少达到PXXD。6.2.3遮栏和外护物必须固定在规定的位置上,并且有足够
4、的稳定性和持久性,以保证所要求的防护等级,并在正常工作条件下(计及有关的外界影响)与带电部分保持适当的距离。6.2.4只有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才能移动遮栏和打开外护物或拆卸外护物的部件。6.2.4.1使用钥匙或工具:6.2.4.2将遮栏或外护物所防护的带电部分的电源切断后,只有当遮栏或外护物复位后才可能恢复供电6.2.4.3具有防止触及带电部分的中间遮栏。这种遮栏的防护等级至少为1PXXB,只有用钥匙或工具才能移开。6.3用阻挡物的防护阻挡物用来防止无意触及带电部分,但不能防止故意绕过阻挡物而有意地触及带电部分。6.3.1阻挡物必须能防止以下两种情况的发生:a.身体无意识地接近带电部分:b.设备正常运行中无意识地触及带电部分。63.2阻挡物可以不用钥匙或工具拆除,但必须固定得不致被无意识移动。6.4置于伸臂范围以外的防护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