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29.140.10K7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9651.2一2005/EC60838-2-1:1994杂类灯座第2部分:第1篇:S14灯座的特殊要求Miscellaneous Lampholders-Part 2:Particular requirements-Section1:Lampholders$14(IEC60838-2-1:1994,DT)2005-01-18发布2005-08-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GB19651.2-2005/1EC60838-2-1:1994前言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GB19651杂类灯座分
2、为2个部分:一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试验:一第2部分:第1篇S14灯座的特殊要求。本部分为GB19651杂类灯座3的第2部分:第1篇:S14灯座的特殊要求:本部分应与GB19651.1一起使用,它是在对GB19651,1的相应条款进行补充或修改之后制定而成的。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0838-2-1:1994杂类灯座第2部分:第1篇:S14灯座的特殊要求及其1998年的修改单(英文版)。本部分等同制译1EC60838-2-1:1994及其1998年的修改单。为了使于使用,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a)“IEC60838-2-1的本部分”一词改为“GB19651.2的本部分”;b)删除了IEC608
3、38-2-1的前言:)将国际标准中的“(注:)”形式中的括号去除:d)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对于1EC60838-2-1:1998引用的其他国际标准中有被等同采用为我国标准的,本部分用引用我国的这些国家标淮或行业标准代替对应的国际标准,其余未被等同采用为我国标准的国际标准,在本部分中均被直接引用(见本部分第2章)。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4)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广州电气安全检验所、北京电光源研究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林志力、高杉楠、全红。本部分为首次制定。GB19651.2-2005/1EC608
4、38-2-1:1994杂类灯座第2部分:第1篇:S14灯座的特殊要求1概述1.1范围本部分适用于普通照明直管形白炽灯用内装式和独立式S14灯座。独立式灯座还应作为灯具进行试验。1.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19651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见GB19651.1的1.2。2定义本部分采用GB19651.1中的定义以及下述定义。2.1独立式灯座independent lam
5、pholder指按设计要求能独立安装在灯具之外,同时能提供与其分类和标志相符的所有必要的保护措施的灯座。2.2开关式灯座switched lampholder指装有控制灯电源整体开关的灯座。3一般要求GB19651.1的第3章要求及增加下述要求。3.1没有规定内装的独立式灯座应符合GB7000.1中下述要求,本部分未涉及到这些要求:第2章:分类第3章:标志第4章:结构(当适用时)第8章:防电击第9章:防尘、防固体异物及防潮第10章:绝缘电阻与介电强度(类灯座)12.4和12.5:热试验4一般试验条件GB19651.1的第4章适用和增加下述要求:对4.3的补充:一对于直管形双端灯:13对配套灯座(只对开关式灯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