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8371-2009水稻种子产地检疫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水稻种子产地检疫的程序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各级植物检疫机构对水稻种子紧育基地实施产地检疫。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均适用于本部分。NY/T1482稻水象甲检疫鉴定方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检疫性有害生物quarantine pests对受其威胁的地区具有潜在经济重要性、但未在该地区发生
2、,或虽已发生但分布不广并进行官方防治的有害生物。3.2检测tcst为确定是否存在有害生物或为鉴定有害生物种类而进行的,除目测以外的检查。3.3产地检疫quarantine in producing areas植物检疫机构对植物及其产品(含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在原产地生产过程中的全部检疫工作,包括田间调查、室内检测,签发证书及监督生产单位做好选地、选种和疫情处理工作。4应检疫的有害生物4.1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4.2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补充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5水稻种子生产防疫措施水稻种子生产防疫措施参见附求A。6原理水稻种子繁育基地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形态学特征和危害症状(参见附录B)是该标准的科学依据,7受理申请7.1选址受理根据水稻种子生产单位和个人的申请,依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出具产地选址合格检疫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