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7378.5-1998前言本标准是海洋监测规范的第5部分,是在HY003,5-一91行业标准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本标准规定了沉积物分析的要求和分析方法。海洋监测规范包括下列部分:GB17378.1一1998海洋监测规范第1部分:总则GB17378.2一1998海洋监测规范第2部分:数据处理与分析质量控制GB17378.3一1998海洋监测规范第3部分: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GB17378.4一1998海洋监测规范第4部分:海水分析GB17378.5一1998海洋监测规范第5部分:沉积物分析GB17378.6一1998海洋监测规范第6部分:生物体分析GB17378.7一1998海洋监测规范第7部分:近海污染生态调查和生物监测本标准的附录A是提示的附录。本标准由国家海洋局提出。本标准由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归口。本标准由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维岳、张春明、许昆灿、汪惠昌、陈邦龙、顾国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