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21342-2008前言本标准的4.1和4.2是强制性的,其余是推荐性的。本标准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标准一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钢铁工业协会、钢铁研究总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丽云,张春霞、郡秀萍、兰德年、黄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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