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25286.5-2010前言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GB25286爆炸性环境用非电气设备包含以下部分:一第1部分:基本方法和要求;一第2部分:限流外壳型“r”:一第3部分:隔爆外壳型“d”;一第4部分:固有安全型“g”(正在考虑中);一第5部分:结构安全型“c”,一第6部分:控制点燃源型“b”:一第7部分:正压型“p”(正在考虑中):一第8部分:液浸型“k”。本部分是GB25286爆炸性环境用非电气设备第5部分,是修改采用EN13463-5:2003潜在爆炸性环境用非电气设备第5部分:结构安全型“”(英文版)制定的。本部分与EN13463-5:2003的主要区别是:为了与GB3836
2、.1类型表述趋于一致,本部分将EN13463-5:2003中的M1、M2级设备分别对应于本部分的Ma、M级设备;将EN13463-5:2003中类G级1、2、3级设备分别对应于本部分类G、Gb、Gc级设备;将EN13463-5:2003中类D级1、2、3级设备分别对应于本部分类Da、Db、De级设备:标志也做了相应的更改。另外,删除了EN13463-5:2003中与本部分无关的资料性附录ZA。本部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大连海密梯克泵业有限公司、浙江杭叉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刚、邹立莉、黄晓平、张丽晓。本部分于2010年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