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Electric bicycles-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的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电动自行车。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3565一1993自行车安全要求GB/T3566一1993自行车装配要求GB/T12742一1991自行车检测设备和器具技术条件QB/T1217一1991
2、自行车电镀技术条件QB/T1218一1991自行车油漆技术条件QB1714一1993自行车命名和型号编制方法QB1880一1993自行车车架QB/T2184一1995自行车铝合金件阳极氧化技术条件QB2191一1995自行车反射器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电动自行车electric bicycle以蓄电池作为捕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4产品分类4.1分类原则及代号电动自行车按电动机与驱动轮之间的传动方式分为:轴传动,代号为Z:链传动,代号为L;皮带传动,代号为P:摩擦传动,代号为M:其他传动,代号为Q。4.2型号编制方法电动自行车的型号编制方法应按QB1714一1993第5章的规定,并冠以TD。电动自行车的型式、车轮直径和代号见表1。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05-28批准1999-10-01实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