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26345-2010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所、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汤林华、尚乐园、官亚宜、顾政诚、高琪、周水森、张龙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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