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31823-2021表1码头作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等级集装箱码头干散货码头原油码头能耗限额等级tee/10 TEUtce/10 ttce/10t1241.80.362282.00.513公2.70.885技术要求5.1码头作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定值现有码头作业单位产品可比综合能源消耗应不大于表1中能耗限额等级的3级。5.2码头作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准入值新建及改、扩建码头作业单位产品可比综合能源消耗应不大于表1中能耗限额等级的2级。6计算范围和计算方法6.1集装箱码头6.1.1计算范围6.1.1.1集装箱码头港区内生产作业的能源消耗量,包括装卸生产能源消耗、辅助生产能源消耗两部分。6.1.12
2、装卸生产能源消耗包括集装箱码头装卸、库场作业、水平运输及现场照明全部作业环节,如部分作业环节由外包单位承担,该环节能源消耗应计入,按实际能源消耗量统计,若无法统计,则按操作量和JTS150中的设备单位能耗指标推荐值核算(内河港口参照核算)。6.1.13辅助生产能源消耗指直接为装卸生产服务的能源消耗,具体包括以下各项:)外购新水,其折算为标准煤的系数参考附录A;b)辅助生产能源消耗:港区污水处理、给排水、环保、候工楼、生产办公楼、机修等辅助生产工序所消耗的能源,如部分辅助生产作业由外包单位承担,该部分能源消耗应计入,按实际能源消耗量统计。辅助生产能源消耗不包括企业从事工业生产、餐饮、旅游、房地产等与港口生产无关的业务或生活能源消耗总量,不包括冷藏箱、港作车船、场区内铁路机车运输、后方货运汽车、物流公司、港口设施维护等能源消耗量。6.1.1.4电能在企业内部输送过程中的损耗,应计入生产综合能源消耗。6.1.1.5各种能源按实测热值折算成标准煤量(29270M)热值相当于11ce),没有实测条件的,可采用附录A中给出的系数折算成标准煤量。6.1.2计算方法6.1.2.1集装箱码头作业单位产品可比综合能源消耗按式(1)计算: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