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的诊断第9部分: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心脏病的诊断GB17057-1997Diagnosis of occupational acute chemicals poisoningPart 9:Diagnostic criteria ofoccupational acute toxic cardiopathy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心脏病是在各种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的过程中,由于化学物损害心脏,影响其泵功能、自律性或传导性所致的疾病。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心脏病的诊断总则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各种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所引起的心脏病。对非职
2、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所致的心脏病的诊断,也可参考本标准。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16852.1一1997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的诊断第1部分: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总则GB16852.2一1997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的诊断第2部分:职业性急性隐匿式化学物中毒的诊断3诊断原则根据短期内有较高浓度化学毒物的职业接触史,临床表现及现场调查,结合心电图、心肌酶谱、X线胸片等检查结果,符合中毒性心脏疾病,并排除其他原因所引起的类似疾病,方可诊断,临床上可分为急性中毒性心肌损害及心律失常两大类,前者以心电图STT及心肌酶谱改变为主要诊断依据,后者心电图可显示各种心律失常,两类临床表现也可同时出现。4诊断及分级标准4.1观察对象在确定职业性急性中毒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a)心肌酶谱轻度升高;b)心电图出现Q-T间期延长:c)偶发早搏。4.2轻度中毒性心脏病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11-11批准1998-12-01实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