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1.020c59G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6394-1996脊髓灰质炎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Diagnostic criteria and principle of management for poliomyelitis1996-05-23发布1996-12-01实施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GB16394-1996前言脊髓灰质炎是由脊髓灰质炎病毒引起的急性肠道传染病,临床表现主要为急性弛缓性麻痹,一部分病例可能有水久性的肢体麻痹。世界卫生大会通过要求在2000年全球消灭脊髓灰质炎。诊新标准和处理原则的制定,不仅关系到病例的正确诊断、疫情的统计、病人的处理和疾病的预防对策,而且关系到该地区是否已经实现了消灭脊髓灰质炎的目标。我国目前从病例报告数和环境中野毒循环的分布范围看,已经进入了消灭此病的后期阶段,为此应有一个统一的与国际接轨的诊新标准和处理原则。本标准参考国际标准结合国内情况而制定。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本标准负贵起草单位: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病毒学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礼壁。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卫生部传染病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