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有偿补课公开的承诺书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校就禁止v违规征订教辅材料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 一、学生教辅材料的使用管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学校或教师不在规定书目以外为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或授意学生集体到指定书店购置教辅材料,教师不向学生介绍或兜售教辅用书及学习机等学习用品。 二、学校不开展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也不将校舍和场所出租、出借给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针对中小学课程的有偿补课活动。学校不借培训机构、家长委员会或夏令营等名义,参与组织有偿补课。高三毕业班学生和即将升入高三毕业班学生需要补课的严格按照闽教基20222360号文件执行。 三、本校在职教师不以任何名义违规办班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或参与其他人员组织的有偿补课,在职教师不授意或暗示所任教班级学生参加其本人或他人组织的有偿补课活动和违规从事有偿托管。 四、学校将设立举报 和投诉信箱,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人反映的有关问题并及时作出处理(举报 :6323450)。 如果违反以上内容,我校愿意接受中共XX县区委教育工委XX县区教育体育局关于重申禁止有偿补课和违规征订教辅材料的通知(尤委教20222336号)文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