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统计报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统计工作,强化统计职能,充分发挥统计在公司管理中工作中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立足现有条件,切实加强统计工作现代化建设,逐步实现统计 工作标准化,统计调查科学化,统计计算和输出处理现代化,统计效劳优质化。 二、加强统计根底工作,不断建立健全统计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及归档制度,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可靠。 三、按照公司统计要求,明确分管领导,统计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并保持相对的稳定。其统计工作根本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统计法,执行和落实统计调查任务。 (二)组织协调本单位承担的统计工作,负责统计报表的催报、送审和报送工作。
2、(三)在工作范围内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权,统计报告权和统计监督权。 (四)熟悉统计分类、指标含意、计算方法、统计编码,负责承担统计工作的咨询、指导。 (五)开展统计分析,为上级提供有决策依据的统计资料。 四、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准确、及时地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统计报表上报和统计分析任务,不得虚报、漏报、瞒报、迟报、拒报。 五、凡属上级下达的临时性统计任务,由统计员按照上级要求和统一标准,按时、按质搜集和整理提供公司根底数据。 六、统计报表必须经过单位负责人核实,主管领导核准、签字前方能上报。 七、对经主管领导核准的统计数据,任何人不得私自修改。如果发现有错报、误报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和统计人员进行核实订正。 八、提供和公布统计资料,必须经主管领导核定和同意。 九、统计工作受到上级表扬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受到批评的,在年度考核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监督落实。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