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T15574-2016钢产品分类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按照生产工序,外形、尺寸和表面状态对钢产品进行分类的基本准则。本标准适用于按照生产工序、外形、尺寸和表面状态对钢产品进行分类。2分类钢产品通常分为四大类:a)液态钢(见第3章):b)钢锭和半成品(见第4章):c)轧制成品和最终产品(见第5章):d)其他产品(见第6章)。3液态钢通过治炼或直接熔化原料而获得的液体状态钢,用于情锭或连续浇注或铸造铸钢件,4钢锭和半成品4.1钢锭将液态钢浇注到具有一定形状的锭模中得到的产品。钢锭模的形状应与经热轧或锻制加工成材的形状近似。用于轧制型材的钢锭的横截面可以是方形、矩形(宽厚比小于2)、多边形、圆形、
2、椭圆形以及各种异形。用于轧制板材的扁钢锭的横截面为矩形且钢锭宽厚比不小于2。为进一步加工的需要,不改变钢锭原来的分类,还可以做如下处理:)用研磨工具或喷枪等全部清理表面缺陷:b)剪切头尾或剪切成便于进一步加工的长度:c)表面清理后剪切。4.2半成品由轧制或锻造钢锭获得的,或者由连铸获得的产品。半成品通常供进一步轧制或锻造加工成成品用。这些半成品的横截面可为各种形状(见4.214.2.8):横截面的尺寸沿长度方向是不变的,其公差相对于成品更大一些,棱角更圆钝一些。半成品的侧面允许有轻微的凹入或突出,以及轧制、锻造或连铸痕迹,并可使用切削、火焰重熔或修磨等方法进行局部或全部的清理。4.2.1方形横截面半成品4.2.1.1大方坯边长不小于200mm。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