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2023年X木材检查站职责新编.docx

上传人:g****t 文档编号:1821268 上传时间:2023-04-23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7.3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年X木材检查站职责新编.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2023年X木材检查站职责新编.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2023年X木材检查站职责新编.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2023年X木材检查站职责新编.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X木材检查站职责 木材检查站职责 一、xx木竹检查站的设置及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林区设立的木材检查站,负责检查木材运输。xx木竹检查站是经省人民政府依法批准设置的,并持有编制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为基层林业行政执法单位,承担着对木材、竹材、野生动植物运输以及森林 植物检疫证的监督检查。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家、省及其他有关木竹运输检查监督的法规、政策; (二)依法查验木材运输证件,检查珍贵、稀有陆生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制止、暂扣违法运输的木材。 (三)根据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委托,履行相

2、应的职责。 二、木竹凭证运输范围 根据国家林业局林资通字199886号关于进一步标准木材凭证运输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木材凭证运输的范围是: 1、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所列的全部木材。 2、各类人造板(包括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竹胶板、细木工板等)。 3、大宗木竹制成品:本省产小型木材制成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的,如锅盖、木椅、木箱、木桶、农具4件(含4件)以上的;本省产大型木材制成品,如大衣柜、桌子、犁、耙等,折合木材0.5立方米以上的;竹材制品20公斤以上的;本文转载自-找文章,到 4、竹材。包括毛竹、元竹等。 5、木材、竹材加工的半成品。 三、违法运输木材的法律责任 凡被列入上述木材凭证运输

3、范围的,但没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关于木材运输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将受到以下行政处分: i、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对货主可以并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30以下罚款。 2、运输的木材数量超出木材运输证所准运的运输数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超出局部的木材;运输的木材树种、材种、规格与木材运输证规定不符又无正当理由的,没收其不相符局部的木材。 3、使用伪造、涂改的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并处没收木材价款2023至50的罚款。 4、承运无木材运输

4、证的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运费,并处运费1倍至3倍的罚款。 四、事情调查核实情况 根据楼主反映的情况,应当属于木材凭证运输范围第2项、第5项所规定的内容,必须开据省内木材运输证和森林植物检疫证,在途经木材检查站时,要主动接受检查。对于所提500元辛苦钱问题,我委派员前往xx木竹检查站进行调查,并调阅了案件卷宗,掌握的情况如下: 违法事实和证据:当事人(姓名略)于2023年3月2023日下午1时45分用“皖r01740号小货车,无木材运输证运输规格为“2-3米x2-3厘米x4-9厘米杉木半成品贰立方米,及杉木细木工板叁拾块,由贵池运往铜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

5、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由xx木竹检查站(市农委委托)依法现场告知并作出了没收非法运输木材的决定(林业行政处分决定书省统一编号:0127865、市编号为铜木检林罚书字2023015号;林业行政处分罚没实物收据省统一编号:n0:0019414、市编号为铜木检林罚没字2023015号)。 根据货主的实际情况及要求,xx木竹检查站依据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方法第二十条“对依法没收的树木、木材及其制品应当妥善处理,其变价款纳入育林资金管理之规定,作出了现场变价500元的处理,开据了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XX省林业基金征收统一凭证(通字n0:993482

6、56号)。 因此,整个检查处分过程是符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分适当的行政处分管理要求的。尽管如此,我们也再次要求xx木竹检查站必须要依法对木材、竹材、野生动植物运输以及森林植物检疫证实施监督检查,只允许检查木材运输证和森林植物检疫证,对证件齐全、货证相符的一律即查即放,不得私自增加检查工程与内容,不得出现乱查乱罚现象。同时,也提醒广阔市民、网友,在购置、经营木材及其制品过程中,凡属被列入木材凭证运输范围的,要依法做到凭证运输、一车一证、货证相符,防止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如果你所反响的情况与我们调查情况有误,手中持有的由木材检查站开据的票据不是XX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XX省林业基金征收统一凭 第4页 共4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与职业考试 > 其它

copyright@ 2008-2023 wnwk.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ICP备202405992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