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文件精神工作汇报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的意见(云办发20231号)下发后,楚雄州委、州政府十分重视,州委书记丁绍祥亲自批示,要求有关部门按照省委对老干部工作的要求,对全州老干部工作作一次专题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贯彻意见。2023年4月5日,州委常委、州委组织部长钱德伟主持召开州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研究贯彻省委办公厅云办发20231号文件精神的实施意见。2023年4月13日,州委书记丁绍祥主持召开州委常委第83次会议,听取了州委老干部局局长周仕昌关于全省老干部工作会议精神和贯彻意见的汇报,研究进一步加强我州老干部工作的意见。 经
2、州委常委会议同意,我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的意见已于2023年4月21日正式出台。意见紧密结合楚雄州老干部工作的实际,表达了中央和省委对老干部尊重、关心、照顾的政策。意见充分肯定了广阔老干部在彝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及和谐社会建设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实现彝州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开展,全面加快“活力楚雄建设步伐的高度充分认识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性。 意见对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老干部工作提出了行之有效的措施:一是由同级老干部局继续做好企业离休干部的管理效劳工作,企业离休干部的离休金、医药费和各种专项经费由同级财政全额承担,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同职级离休
3、干部待遇。要求财政部门要确保由财政负担的资金及时到位,并解决好老干部工作部门接收企业离休干部用于管理效劳和开展活动的工作经费。二是进一步坚持和落实八项制度,明确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分别联系同职级老干部,适时走访慰问他们,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向老干部通报情况。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指导工作时,要适时看望当地的老干部代表。三是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合理设置党支部,选好配强支部班子,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活动的实效性。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党员缴纳党费数的60%返还给党支部。四是明确老干部工作领导体制,实行老干部局长兼任同级党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制在老干部局,不占组织部门领导职数。规定各级老干
4、部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应征求上级老干部工作部门的意见。坚持把老干部工作纳入考核县级以上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内容,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以满腔热情和深厚感情做好新形势下的老干部工作。将老干部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纳入组工干部培训方案,加强老干部工作队伍的能力建设,不断增强老干部工作队伍的活力。五是明确离退休人员超过41人以上的单位,可成立老干部管理机构。不具备成立老干部管理机构的,要落实专兼职老干部工作人员。从事老干部工作的同志,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岗位津贴。六是明确各县(市)老干部活动中心管理人员编制按原规定落实3至5人。为了进一步整合资源,要求各级要依托老干部活动中心开办老年大学,根据工作需要
5、核定与任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编制,并保证所需人员经费和办学经费。七是成立老科技工作者协会,为老干部发挥作用搭建平台。规定州、县(市)每5年召开一次老干部老有所为先进表彰会,表彰老干部发挥作用的先进典型。八是进一步稳固和完善“三个机制,规定州、县(市)属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离休干部按国家政策规定的离休费、医药费及其它各项经费由同级财政全额承担,并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和实报实销。为了切实解决好老干部的特殊困难,州、县(市)两级建立老干部特困金制度。对易地安置的老干部,所在单位要定期走访看望,尽力帮助解决好他们的实际困难。州委常委会议还决定,2023县(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建设缺口资金由州级财政再补助一半。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