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T15765-2014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B/T15765一2006房间空气调节器用全封闭型电动机-压缩机。本标准与GB/T15765一2006相比主要技术内容有如下变化:一范围变化上取消制冷量不超过18000V的限定:将制冷剂为R407C的压缩机相关要求从标准正文部分调整到新增加的附录C中(见第1章,2006年版的第1章);修改了技术要求(见第5章,2006年版的第5章):修改了试验方法(见第6章,2006年版的第6章):修改了检验规则(见第7章,2006年版的附录A)一增加“二级能效以上房间空气调节器用压缩机的特殊技术要求”(见附录A):
2、一增加“变容量压缩机的特殊技术要求”(见附录B):一增加“R407C压缩机的特殊技术要求”(见附录C)。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西安庆安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广东美芝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日立电器有限公司、珠海凌达压缩机有限公司、沈阳华润三洋压缩机有限公司、西安大金庆安压缩机有限公司、松下万宝(广州)压缩机有限公司、大金机电设备(苏州)有限公司、三菱电机(广州)压缩机有限公司、艾默生环境优化技术(苏州)研发有限公司、大连三洋压缩机有限公司、广州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民、成莉、牟欣强、杨泾涛、周易、陈达光、姜华伟、贾伟强、柯鹏、刘兰英,赵旭、周英涛、李晓明、胡志强、刘强、杨贤飞。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1B/T15765一1995、GB/T15765一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