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T24338.1-2009/1EC62236-1:2003引言GB/T24338规定了整个轨道系统对外界电磁发射的限值,指明了轨道交通设备的电磁发射与抗扰度限值。但是,设备的电磁发射应和整个轨道系统的发射限值相兼容。GB/T24338覆盖的频率范围是从0GHz4O0GHz。目前,频率高于2GHz的试验尚未定义。通过设定电隧兼容性现象的限值以确保整个轨道系统和外部环境之间及轨道系统中各类设备之间达到电磁兼容。在整个标准中,选定的抗扰度要求应确保与本地轨道环境中的其他电气设备及与外部环境进入轨道系统的骚扰有合适的电磁兼容性等级。同时,也选定轨道系统向外部环境发射的电磁骚扰限值。抗扰度和发射等
2、级本身并不能确保电气设备的集成装置都能满足要求。GB/T24338不能覆盖电气设备所有可能的配置状态,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试验等级足以获得满意的电磁兼容性。有些例外的情况,例如在一个有非寻常电磁干扰的特定位置的附近,可能需要对系统采取额外的措施,以确保其正常工作。设备的供应方,项目经理和基础设施管理者或类似人员之间可以就该问题讨论,以得到解决方案。轨道电气设备可以组装构成大型系统,例如列车和信号控制中心。GB/T24338本部分的附录A列出了详细信息。因此,不可能对这些大型系统给出抗扰度试验和限值。正常情况下,电气设备的抗扰度等级足以确保它们工作可靠,但有必要准备一份电磁兼容性管理计划来应对特殊的情况。例如,临近大功率、高场强的射频发射机的轨道沿线通道。对于那些必须工作在发射机附近位置的轨道设备,可以在技术规范中进行特别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