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T9345.4-2008/1S03451-4:1998塑料灰分的测定第4部分:聚酰胺警告:GB/T9345的本部分可能涉及到有危险的化学品、材料和操作。本部分未说明与使用有关的安全问题。本部分的使用者有贵任在使用前制定适当的保证人身安全的措施,并确定这些规章制度的适用性。1范围GB/T9345的本部分规定了填充和未填充聚酰胺灰分的测定方法。遵循GB/T9345.1一2008中给出的通用操作步骤,未填充材料使用GB/T9345.1一2008中的方法A或方法C:填充材料和玻璃纤维增强材料使用GB/T9345.1一2008中的方法A。对于含有阻燃剂三氧化二锑和/或其他易挥发添加剂(例如颜料硫化
2、锌)的玻璃纤维填充材料,应使其与易挥发的含溴化合物结合在一起来除去这些添加物。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9345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T9345.1一2008塑料灰分的测定第1部分:通用方法(1S03451-1:1997,1DT)3原理3.1未填充的材料直接煅烧,即燃烧有机物质,再在高温下煅烧处理残留物直至恒重(见GB/T9345.1一2008中的方法A)。如
3、果材料含有金属卤化物和/或在燃烧有机物质时易挥发的金属(特别是在含卤代物的情况下),可在硫酸化后再煅烧(见GB/T9345.1一2008中的方法C)。该方法即通过把有机物质与浓硫酸一起加热,直到冒烟、随后有机物燃烧,最后高温煅烧处理残留物直至恒重。3.2填充和玻璃纤维增强材料直接煅烧,即燃烧有机物质,再在高温下煅烧处理残留物直至恒重(见GB/T9345,1一2008中的方法A)(见3.3中的注1)。3.3玻璃纤维增强阻燃材料在加有十溴代联米(DBB)情况下燬烧,即然烧有机物质,最后在高温下煅烧处理残留物直至恒重(见GB/T9345.1一2008中的方法A)。注1:某些添加剂,如硫化锌,与十溴代联苯(DBB)接触,在燃烧有机物时,也能像溴化物一样完全挥发。应要求供应商提供或通过对纯化学品试险来获得有关材料中存在的添加剂资料以及它们与DBB接触燃烧时挥发潜能的资料,注2:也可使用其他高含溴量的阻燃剂,如1,2-双(四溴邻苯二甲酰亚按)乙烷或溴代聚苯乙烯。所用化学品的适用性及用量可通过下述方法确定:逐渐增加阻然剂的量,按照6.4进行一系列灰分测定,直到取得恒定结果。所用的化学品应为粉末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