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区审计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基建工程工程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违规行为,节约工程支出,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审计范围 凡由医院开支、应列入医院资产的以下工程工程,均属审计范围: (一)新建、扩建、改造、大修工程工程; (二)房屋、建筑物新建、改造工程; (三)预算额在万元以上的维修工程; (四)其他审计的工程。 二、审计内容 (一)开工前审查的内容: 1、工程工程有无方案和审批手续; 2、施工、监理单位有无资质证书; 3、概(预)算的编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资金来源是否足额,是否符合财务制度规定; 5、有无招标文件、议标合同,标确实定是否合理、合
2、法,议标合同是否符合程序并经集体研究; 6、施工单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规性; 7、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图预算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8、其它须审查的内容。 (二)建设过程中审查的内容: 1、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2、施工记录、施工合同、监理记录是否完整、真实; 3、概(预)算的控制情况; 4、预付款和工程结算款等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5、工程本钱管理和控制情况; 6、对于隐蔽性工程,如土方工程、设备根底工程、房屋、建筑物的根底工程等,审查是否符合施工图要求,施工记录、监理记录是否完整、真实; 7、改造、扩建工程中撤除的废旧材料物资的回收情况,审查是否按医院规
3、定进行处理,有无擅自变卖、处理情况; 8、工程变更是否有详细说明及经过审批; 9、其它须审查的内容。 (三)竣工决算过程中审查的内容: 1、工程决算的真实性、合规性及完整性,套用定额和取费标准是否符合现行文件规定; 2、概算执行情况和工程造价的控制情况; 3、审查工程造价是否超出方案,超出方案的原因及在实施过程中是否经过审批; 4、通过竣工决算审计对工程工程进行总体评价。 三、审计程序和方法 1、工程工程开工前七天,由施工管理部门向审计科报送施工图纸、概(预)算、施工合同、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证书、招、投标文件等资料,由审计科审查确认。 2、建设过程中,由施工管理部门将施工记录、监理记录、工程
4、变更说明等资料及时报送审计科,以便审计科及时掌握、了解工程进度。对于隐蔽性工程,施工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审计科进行现场审查,核实工程量,并由三方(施工管理部门、施工单位、审计科)在有关记录上签字后各存一份,方可作为决算依据。 3、对于预算额在万元以上的维修工程,要将医院领导批准的方案、预算等资料报送审计科,由审计科审查确认。 4、工程工程完工后,由医院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由施工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将验收报告、决算书等资料报送审计科,审计科现场核实工程量,进行决算审计,审查确定工程造价,经施工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认可,报送医院领导批准,然后送交财务部门进行办理结算、转资手续。 四、对有关事项的处理 (一)对于资质不合格的施工、监理单位,审计科有权提请医院领导予以更换;对于施工单位层层转包、未实行监理或监理中不严格把关、使用质次、价高设备、材料等问题,审计科发现后要及时提请医院领导予以制止和纠正;对于资料不齐全、内容不完整、数据不准确、手续不完备、格式不标准的决算报告,审计科应提出修改意见。 (二)对于隐蔽性工程,未及时通知审计科进行现场审查,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对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本制度由医院审计科负责解释。 六、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