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诊负责制制度 1.首先接诊的科室为首诊责任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责任人。 2.首诊医师对病人进行初步诊断,并做出相应处理,不允许任何推诿或变相推诿现象。 3.遇到需要急诊抢救的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治疗;如设备、条件有限,首诊医师在应急对症处理的同时,与上级医院或120联系,并护送病人到上级医院。 4.遇危重、疑难病人处理困难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它科会诊,或转诊,并上报业务主管部门。 5.病人病情涉及多个科室,原那么上首诊科室先处理,必要时请其他科室协同处理,各科室经治医师均应详细记录处理经过。 6.病人因病情需要住院或观察室留观,门诊医师须与有关科室医师取得联系并做好交接,以保证医疗平安
2、。 7.危重病人进行检查、转科、留观、住院,均需有医护人员护送。 8.因病情需要转院治疗的病人,严格按照双向转诊制度执行。 9.病人病情变化或需要进行特殊检查治疗时,医生必须尽到告知义务。全科门诊工作制度 1.全科诊室的工作应由具有执业医师资质的全科医师或持有全科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医师担任。 2.全科医师应对病人的健康状况进行全面整体的检查和评估,并将结果准确记载于健康档案。两次不能确诊的病人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对需要转诊的病人,认真填写转诊单,协助转诊至上级医院。 3.全科医师应根据病人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健康指导和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并记入健康档案。 4.全科医师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病人
3、应进行标准管理。 5.认真填写门诊日志及相应信息,按时上报。 6.发现传染病病人,及时做好诊治、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及转运。 7.全科诊室应有相对独立的单人诊区,私密性良好的诊疗环境,严格消毒,防止交叉感染,保持清洁整齐。 双向转诊制度 1.社区卫生效劳机构至少与一所大型医院建立双向转诊关系,签定协议,制定实施方案和效劳流程,设专人负责,确保转诊渠道通畅。 2.培训社区医生,掌握双向转诊的病种范围、适应症、转诊流程和保障措施,熟悉转诊医院的根本情况、专家特长、常用检查工程及价格。 3.社区医生对符合转诊条件的病人,认真填写转诊单,与上级医院接诊部门取得联系,优先接待转诊病人,确保病人得到及时治
4、疗。 4.主动加强与上级医院的沟通,及时掌握上转病人的诊断治疗情况,做好转诊病人的追踪效劳工作。 5.对转回社区的诊断明确、病情稳定或康复期病人,应及时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和医疗效劳。 处方管理制度 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的签字或印章在机构留样后,方可开具处方。 2.处方标准、格式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要求执行。 3.医师开具处方工程填写齐全、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医师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标准、药品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配伍禁忌、不良反响和本卷须知等开具处方,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突发公
5、共事件管理制度 1.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建立健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明确组织机构、部门职责、工作流程、应急措施。 2.定期对全体人员进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教育、技能培训,并组织应急预案模拟演练。 3.做好相关物资储藏,进行动态管理。 4.按规定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上报突发公共事件。 5.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控制、监测和医疗救治工作。 6.发生火灾、地震等其它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时,统一领导、听从指挥,做好报警、人员疏散及现场抢险等各项工作。 7.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应急预案的修订和补充。 医疗平安管理制度 1.围绕持续改
6、进医疗质量,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制定医疗风险防范预案。 2.建立定期专题研究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平安工作的例会制度。 3.按照质量控制标准,定期监控公共卫生和根本医疗工作,对监控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并催促改正。 4.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诊疗护理技术标准和操作常规。加强“三基三严和岗位技能培训。 5.制定医患纠纷管理规定,完善接待程序,发生纠纷,即时上报,妥善解决。 6.对医患纠纷进行统计分析,定期通报,制定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消毒管理制度 1.设专兼职人员负责消毒工作,制定标准,开展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2.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用后必须消毒后毁形,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重复使
7、用和回流市场。 3.运送传染病人及其污染品、车辆、工具必须随时进行消毒处理。 4.使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用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感染症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用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 5.手部皮肤的清洁和消毒,要有专用洗手设备,按手的清洗方法和消毒指征,正确操作。 6.地面应及时清扫,保持清洁,有血迹、粪便、体液等污染时,应及时用含氯消毒剂拖洗消毒。 7.使用消毒灭菌药械应掌握使用范围、方法、本卷须知;消毒灭菌液的使用浓度、配制方法、更换时间、影响消毒灭菌效果的因素。 8.开展全员消毒知识和技能培训,掌握消毒知识,严格执行消毒标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制
8、度 1.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包括部门职责、监测、预警、报告、程序、应急处理等。 2.定期对全员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并组织演练。 3.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物资储藏,并进行动态管理。 4.疫情报告。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爆发、流行的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发生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丧失的应在2小时内向所在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应听从政府统一指令,服从统一指挥。 6.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书写完整病历记录,协助转送病人。 7.采取卫生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传染病管理制度 1.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
9、人时,在法定报告时限内,以最快速度向本辖区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简称疾控中心,下同)报告。 2.实行传染病首诊负责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及时转入传染病定点收治医疗机构。 3.建立传染病个案登记卡,按照卡片登记工程填写齐全,不得漏项。掌握其动态情况,做好追踪随访。 4.做好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应急救治、转院治疗等。必要时对病人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进行预防性消毒;对病人接触者,实行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预防性用药。 5.协助疾控中心开展传染病症候群(如发热、腹泻、因病缺勤、缺课等)监测工作。建立监测资料档案,开展监测分析。 6.加强对结核病传染源的发现
10、与报告,配合疾控中心做好辖区内恢复期结核病病人的送药和访视工作。 7.建立健全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制度,开展防治知识宣传,高危人群行为干预、咨询、检测、转诊效劳;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医学随访、医疗救助;妥善保管工作档案,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8.对传染病预防、治疗管理中,发生传染病疫情缓报、漏报、谎报、隐瞒不报,造成疫情扩大或传染病爆发流行的部门和责任人,应严格追究责任。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1.设专人负责辖区内新生儿、婴幼儿、托幼园所儿童保健工作以及生命监测等工作。 2.掌握辖区内0-6岁儿童根本情况和健康状况,实行定期健康体检,并对体检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3.做好新生儿访视工作,指导家长做好
11、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等工作。 4.对不同月龄和年龄的儿童进行血红蛋白、智力、视力测查,听力筛查和口腔检查,对检查结果异常的儿童进行登记、转诊、追踪和治疗。 5.在儿童定期健康体检中发现的体弱儿,按照管理常规进行登记和管理。 6.掌握辖区内托幼园所的根本情况,定期深入园所进行方案免疫接种、传染病预防、卫生消毒、五官保健等工作的催促与指导。 7.负责辖区内5岁以下儿童生命监测工作,掌握辖区内出生活产数、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及死亡原因。 8.及时准确完成儿童保健信息的登记、统计和上报工作。 妇女保健工作制度 1.设专人负责辖区内妇女保健相关信息收集与管理、孕前与孕产期保健管理与指导、妇女多发病防
12、治与管理、避孕节育咨询与指导等妇女保健工作。 2.掌握辖区内人口、已婚妇女、育龄妇女、孕产妇、人口出生、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等根本情况,定期与相关部门进行核实。 3.负责辖区内妇女常见疾病的筛查工作,对筛查情况进行登记,对筛查出的高危妇女进行随访治疗或转诊。 4.开展预防常见妇科肿瘤和生殖道感染性疾病的健康教育。 5.负责为辖区内妇女提供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效劳,开展妇女病防治工作。 孕产妇保健工作制度 1.为辖区户籍人口、常住人口中的妊娠妇女建立“母子健康档案(母子保健手册),并进行早孕检查与指导。 2.对孕产妇和围产儿进行访视,统计上报相关信息。 3.做好孕产妇与围产儿生命监测与管理
13、工作。 4.对建册的孕妇进行高危筛查,筛查出的高危孕妇按要求进行登记、追访与管理。 5.入户调查、核实本辖区内的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含外地户口及外区户口)情况,填写死亡报告卡,及时上报。 方案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制度 1.为辖区内育龄妇女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效劳,开展避孕节育知识宣传普及。 2.开展避孕节育咨询与指导,做好避孕节育方法的知情选择。指导育龄人群实施有效的避孕措施。做好性生活指导,提高已婚夫妇生活质量。 3.提供避孕药具,做好相关药具的储存与保管。 4.开展经常性的孕情监测效劳,做好跟踪随访工作。 5.开展育龄妇女方案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药具不良反响的监测。 6.做好方案生育技术效劳相关数据的
14、登记、汇总、统计与上报。 精神卫生工作制度1.成立地区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精神卫生三级管理网络(街道、居委会、监护人),制定工作方案,定期召开例会。 2.开展精神卫生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精神病人根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上报精神卫生工作统计报表。 3.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效劳,早期发现精神疾患病人。 4.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人诊治,对新发现或疑似病人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5.建立随访制度。定期走访居委会,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人,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 6.指导监护人催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响和精神病症,发动病人参加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7.病人就诊或医务人员到病人家中诊疗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 8.做好重点精神病人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9.对“三无精神病人登记造册并上报;对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帮助申请享受、发放免费药物治疗。 传染病疫情报告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