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9851.15-2007表2检验项目、要求、试验方法、接收质量限(AQL)检验项目要求试验方法接收质量限(AQL)规格尺寸5.16.14.0门柱及横梁5.26.1、6.2外观5.36.26.57.2型式检验7.2.1型式检验按本标准中规定的技术要求全部指标进行。7.2.2型式试验的样品应在交收检验合格的批中抽取,按交收检验规定项目全数进行复查,各项目均应合格,若不合格,则以合格品替换。7.2.3通常情况下,每年进行一次型式试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一新产品生产前,产品主要结构设计、关键工艺或主要材料有更改时:一成品检险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很大差异时:一停产六个月以上重新生产时:一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7.2.4型式试验按GB/T2829一2002判别水平1的一次抽样方案进行,检验项目、要求、试验方法、不合格质量水平(RQL)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检验项目、要求、试验方法、不合格质量水平(QL)检验项目要求试验方法不合格质量水平(RQL)稳定性5.46.365静负荷5.56.4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8.1标志产品及其包装应有下列标志:合格证、产品名称和型号、注册商标、,生产日期、企业名称和地址、电话等。8.2包装应符合GB19272一2003中7.2.1中的规定。8.3运输与贮存应符合GB19272一2003中7.3、7.4中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