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T15936.10-1996前言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08613-10一1989信息处理文本和办公系统办公文件体系结构(ODA)和交换格式第10部分:形式规范。通过制定这项国家标准,使信息处理文本和办公系统的文件便于交换。本标准与1S08613-10的区别如下:)正文和附录中引用其他标准时,用我国的标准编号代替相应的国际标准编号,其对应关系是:GB2311-1990代替IS02022:1986:GB/T7408-1994代替IS08601:1988;GB8565-1988代替IS06937:1983:GB/T15936代替IS08613:1989。b)在原文中提到了附录B、附录C和附
2、录D,但并未给出这些附录,所以在本标准中将出现这些附录的字样删去了。)根据编写国家标准的基本规定,本标准保留了被采用国际标准的前言,同时增加了“前言”。GB/T15936在信息处理文本和办公系统办公文件体系结构和交换格式总标题下,目前包括以下8个部分:第1部分(即GB/T15936.1):引言和导则:第2部分(即GB/T15936.2):文件结构:第4部分(即GB/T15936.4):文件轮席:第5部分(即GB/T15936.5):办公文件交换格式(ODIF);第6部分(即GB/T15936.6):字符内容体系结构:第7部分(即GB/T15936.7):光栅图形内容体系结构:第8部分(即GB/T15936.8):几何图形内容体系结构:第10部分(即GB/T15936.10):形式规范.本标准的附录A是提示的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提出。本标准由电子工业部标准化研究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电子工业部标准化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霖、罗韧鸿、段祥、李韵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