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T28827.1-2012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第1部分:通用要求1范围GB/T28827的本部分提供了一个运行维护服务能力模型,规定了运行维护服务组织在人员、资源,技术和过程方面应具备的条件和能力。本部分适用于:)计划提供运行维护服务的组织建立运行维护服务能力体系;b)运行维护服务供方评估自身条件和能力:)运行维护服务需方评价和选择运行维护服务供方:d)第三方评价和认定运行维护服务组织能力。由于在多数情况下运行维护和运营是同时存在的两个活动,而运行维护为运营提供保障。因此,本部分同样适用于提供运营那服务的组织建立运营服务能力体系、评价和改进自身的运行维护服务能力。本部分不适用于电信基础设
2、施和电信业务系统的运行维护。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4405.1一2009信息技术服务管理第1部分: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运行维护服务operation maintenance service采用信息技术手段及方法,依据需方提出的服务级别要求,对其所使用的信息系统运行环境、业务系统等提供的综合服务。3.2运行维护服务对象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service object运行维护服务的受体。注:运行维护服务对象通常指机房环境、网络通信、硬件、软件、数据和应用等。3.3运行维护服务内容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service content根据需方需求和服务级别协议承诺,向需方提供的例行操作、响应支持、优化改善和调研评估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