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T12917-2009前言本标准代替GB/T12917一1991油污水分离装置。本标准与GB/T12917一199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一范围由“处理油性污水的分离装置”改为“处理矿物油性污水的装置”;一修改了引用标准;对试验用油的密度进行了修改,删去了分油元件部分:一册去分油元件浸泡试验和耐久考核试验。本标准由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船用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四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顾培韻、陈志斌。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12917一1991。GB/T12917-2009油污水分离装置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
2、油污水分离装置(以下简称:装置)的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处理矿物油性污水的装置的设计、制造和验收。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50钢制压力容器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91一2008,IS0780:1997,MOD)GB/T9065.3液压软管接头连接尺寸焊接式或快换式GB/T11914一
3、1989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GB14048.1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部分:总则(GB14048.1一2006,IEC60947-1:2001:MOD)GB/T16488一1996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红外光度法3额定处理量系列装置额定处理量指装置每小时所处理的含油污水量。其系列值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额定处理量系列单位为立方米每小时0.100.250.501.002.003.004.005.0010.0015.0020.0025.0050.00100.00150.00200.004要求4.1设计与结构4.1.1装置应能自动排油或配置应急手动排油系统。对多级处理的装置允许除第一级外,后面各级可采用手动排油。4.1,2装置自动或手动排油系统中,同油水界面传感器相齐的水平面上应设置探试旋塞或油水界面观察器。4.1.3装置的进出水管的垂直部分应设置取样装置。4.1.4装置应考虑设置供冲洗用的清水进入接口。4.1.5装置底部应设置有效的、操作简便的泄放阀。4.1.6用于接收船加污水的装置,外接法兰应采用国际通用的通岸接头。对一般用途装置,外接法兰可按GB/T9065.3的有关规定。4.1.7装置电控箱应符合GB14048.1的有关规定。4.1.8装置的排出水可用油分计进行监控:当排出水含油量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时,应停止向外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