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6767-1997前言为保障游乐园(场)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的安全运营,预防不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游客提供安全、方便、舒适、高效的服务,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所提技术要素主要包括游乐园(场)安全与服务质量的要求必须依据可以观察到的和需经游客评价的特性加以明确规定:提供服务的过程必须依据游客不能经常观察到的但又直接影响到安全和服务业绩的特性加以规定:安全和服务质量可以通过量化的(可测量的)或者是定性的(可比较的),由游客进行评价。主要依据游乐园(场)的工作程序、安全和服务操作规程,并参考了国外相关的资料。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和附录F都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由国家旅游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解释。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旅游局、广州市旅游局、广州东方乐园。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俞长嘉、邓宗德、刘汉奇、伍宇明、戴汉涛、梁敏吾、彭德成、钱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