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T334142016贴敷剂量或药物炮制等方式诚少对皮肤的刺激作用。4.2.4有毒的药物,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规定进行减毒加工后使用,贴敷用量、贴敷时间均应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规定。经皮直接吸收有毒的药物禁止作为贴敷原材料,4.2.5根据患者病情,按GB/T12346的规定选择相应的贴敷穴位。4.2.6贴敷方法、贴敷时间、不良反应的处理按GB/T21709.9一2008的规定进行操作和处理,4.3制作原则4.3.1药材炮制:刺激发泡类、有毒类药物,均采用道地药材,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规定进行加工炮制,并调整其配伍比例控制对皮肤的刺激程度。
2、4.3.2药物制备:药物制备过程要求在无菌、清洁、常温环境下进行,或者在当地医疗部门的专用制剂室完成。常用剂型参照GB/T21709.9一2008。4.4贮藏原则根据需要制备的剂型,将生药粉和赋形剂加工成所需要的剂型,置冰箱冷藏室备用:或者在药物使用的当日制备,经制剂室加工制作的药膏、药丸等剂型,在密封或密闭条件下,处于阴凉、遮光处保存备用,常用的赋形剂和助透剂的主治与特点参见附录B。5使用人群5.1适应证内外妇儿等各科均可使用穴位贴敷疗法,可用于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等疾病的治疗。5.2慎用人群5.2.1发热、咯血、糖尿病、血液病、恶性高血压、严重心脑血管病、严重心肝肾功能障碍者慎用。5.22艾滋病、结核病或其他传染病者等慎用。5.2.3伴有意识障碍者慎用。5.3禁忌人群5.3.1贴敷部位皮肤有创伤、溃场、感染等情况者禁用(治疗皮肤病者除外),5.3.2对药物或敷料成分过敏者禁用。5.3.3孕妇,应避免在下腹部、腰抵部腧穴以及能引起子宫收缩的穴位用药。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