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T32435-2015鞋类有机挥发物试验方法警告:使用本标准的人员应有正规实验室工作的实践经验。本标准并未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问题,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条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鞋类产品中有机挥发物(VOC)释放量的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整鞋。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有机挥发物volatile orga
2、nic compounds,VOC利用Tenax GC或Tenax TA采样,非极性色普柱(极性指数小于10)进行分析,保留时间在正己烷和正十六烷之间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4方法原理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利用Tnax TA吸附管采集一定体积试样释放出的有机挥发物(VOC)的混合气体,混合气体中VOC保留在吸附管中。收集到的VOC通过热解析仪解吸,并使用气相色谱-质谱仪定性定量。5设备与试剂5.1测试舱5.1.1测试舱容积测试舱内尺寸应满足试样(例如皮靴)尺寸放置要求,建议尺寸(宽深高):450mm450mm450mm,5.1.2测试舱材料测试舱内壁、管道及与试验有关的各种装置应采用具有低散发、低吸收性的惰性材料(如不锈钢)制造,尽量不吸收VOC。舱内壁应具有光滑表面,且可以用水洗进行有效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