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教育攻坚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建设四川工业强市、四川文化强市和国际旅游城市的目标,坚持中职、高职并举,内涵和外延开展并重,大力开展中等职业教育,提高高等职业教育,加快开展民办职业教育,广泛开展职业培训。坚持突出质量主题,深化办学体制、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开展保障,狠抓根底能力建设,推动职业教育向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开展,全面提高职业教育效劳地方经济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二、根本原那么 分级管理,统筹协调。建立市县分级管理、政府统筹、部门配合、院校推进、社会参与的攻坚管理体制。 政府主导,多元办学。强化政府主导,充分发挥行业、企业作用,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加快形成公办与民
2、办共同开展的多元办学格局。 统一规划,分类指导。把开展职业教育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开展统筹规划,明确各地攻坚重点,指导各类职业教育机构按照国家相关建设标准落实攻坚目标。 效劳为宗旨,就业为导向。按照我市“一主导、四推进、五加强的总体思路,重点围绕电子材料、盐磷化工、冶金建材、清洁能源和农产品加工五大产业集群,以及开展现代效劳业开展的需要,开发地方特色专业,加快培养紧缺性技能人才,促进地方经济结构调整和城乡劳动者创业就业。 三、主要目标 (一)大力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到202223年,确保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年招生规模不低于19000人,力争在校生总规模到达6万人,其中民办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到达45%以上。
3、确保以中等职业教育为增量,初中毕业生升学率到达90%以上,高中阶段职普招生比到达并保持5.2: 4.8。 (二)着力提升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大力支持市内高等职业院校加强专业(学科)建设、课程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实施x职业技术学院主校园建设工程,促使其人才培养工作到达全省地方性高职院校的一流水平。 (三)广泛开展城乡职业培训。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每年2023万人次。实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程,每年50万人次。实施以提高职业技能为重点的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每年2023万人次。到202223年,城乡劳动者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到达8万人次以上,获得职业培训证书的到达30万人次以上。 (四)
4、加强职教根底能力建设。到202223年,全市中职学校生均校园、校舍、师资、设备等根本条件到达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高职院校根本到达国家有关规定。重点建设好3所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5所省级重点中职学校,9个办学规模和条件根本到达省级重点中职学校标准的县级职教中心,2023个根本条件到达省级重点专业标准的实训基地,以及一批市级重点中职学校和重点专业。建设好1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探索组建6个行业性、区域性职教集团。实施“百名双高教师和“千名双师型教师配置方案,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质量评价监控体系和效劳支撑体系。 四、政策措施 (一)强化政府统筹。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对高中阶段教育开展的统筹力度
5、,确保职普招生保持合理比例。落实地方政府招生目标责任和措施,切实标准招生行为,确保愿意就读的青少年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整合各级各部门职业教育与培训资源,调整学校布局结构,做大做强一批骨干性示范性职业学校XX县区级职教中心。整合各级各部门涉农培训、再就业培训资金,提高各类培训资金使用效益,支持职业院校扩大培训规模和改善办学条件。 (二)实施根底能力建设四项方案。实施职教中心建设方案。各县(市、区)应把县级职教中心建设作为职教攻坚的重点,使其成为当地整合职教资源、培训农村劳动力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基地。实施示范职业学校建设方案。建设一批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规模和条件到达国家、省、市重点学
6、校标准,并在全市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实施实训基地建设方案。采取校企共建共享、工学结合的方式,重点建设与我市五大产业集群和现代效劳业技能人才培养密切相关的专业实训基地。实施职教师资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全省中职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及编制管理方法,狠抓专业教师培养培训,落实到企业实践锻炼制度,支持职业院校面向社会特聘专业教师并执行政府补贴制度。 (三)完善职教攻坚经费保障机制。以增加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导,多渠道筹措和保证职教攻坚经费,全市3年筹措职教攻坚经费3.5亿元,其中市财政预算内设立一定的攻坚专项经费。县(市、区)财政部门也要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设立攻坚专项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认真执行省政府制订
7、的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依法催促学校举办者按标准落实。积极建立政府购置职业教育培训效劳的制度,发挥攻坚经费的引导作用。从202223年起,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教攻坚的比例不得低于30%;职业院校的学费收入用于职教攻坚的比例不得低于30%。各级财政、办学主管部门不得以学费冲抵财政拨款,或以任何方式提留、挤占和挪用学费。积极引导行业、企业和民间资金举办职业教育。发改、财政、教育、农业、扶贫、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努力争取上级职业教育和城乡培训资金的支持。 (四)认真落实促进职业教育开展的各项政策。将职业院校新建或扩建校园列入地方重点建设工程,依法保障其建设和开展用地,简化审批手续。职业院校教育设施用地按
8、行政划拨等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根底设施建设各项收费按最低收费标准收取。公办职业院校举办的为学生提供实习场所的企业,对其从事营业税暂行条例中“效劳业税目规定的效劳工程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免征营业税。对职业院校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提取工资总额2.5%的职工教育经费,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超过局部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举办职业教育符合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条件的企业,可申请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15税率征收。职业院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电气享受民用价格。完善职教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对农村特困、城镇低保、库区移民、扶贫异地安置家庭的子女及退伍士兵、孤残学生等六类人员就读中
9、职减免学费,积极创造条件对城市中职一、二年级学生资助生活费。 (五)大力开展民办职业教育。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支持力度,适当安排资金补助民办职业教育,可采取出租、转让闲置国有资产等措施扶持民办职业学校开展。对教育部门批准举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民办职业院校和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举办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新建扩建用地及建设行政性收费,按公办职业学校相同的政策予以优惠。大力支持引导现有民办职业学校举办者进一步加大办学投入、扩大招生规模、提升自主开展的能力。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对我市重点民办职业学校进行奖励扶持。民办职业院校依法接受捐赠,按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鼓励金融机构
10、运用信贷手段支持民办职业教育。 (六)明确行业、企业举办职业教育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认真开展本行业人才需求预测,指导帮助职业院校制订教育培训规划和实施教育与培训工作。各级各类企业要依法建立职工教育培训制度,积极参与校企合作,接受职业院校师生实践实习。对与职业院校签订3年以上校企合作协议的企业,为顶岗实习学生支付的合理报酬,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引导规模以上企业或职工1500人以上加工型企业与地方职业院校合作共建学生实习实训基地,配合职业院校落实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 (七)严格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劳动保障、人事和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劳动用工监察力度,全面推进和标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11、到202223年,省级以上重点中职学校和有条件的高职院校都要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其学生考核合格后可同时获得学历证书和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力开展各类城乡职业培训,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方法,建立培训补贴与培训质量、就业效果挂钩的机制。 (八)改革创新办学体制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完善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办学体制,积极探索民间资金投入公办职业院校的体制改革试点。大力推进校企合作、校际合作、区域合作,以优质骨干职业院校为龙头,以产业和专业为纽带,推动职业教育向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开展。推进职业院校内涵建设,健全现代学校制度。深化职业教育
12、教学改革,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发挥教育研究、教育督导、招生部门的效劳功能,为职业教育改革开展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将职教攻坚列入重要工作议程,成立攻坚领导小组,县(市、区)长为第一责任人,各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进一步健全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研究职教攻坚工作。 (二)建立职能部门协调合作机制。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通力合作,共同推进职教攻坚工作。教育行政部门重点做好职教攻坚的组织协调工作,发改部门负责将职教攻坚方案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开展总体规划,劳动保障部门重点做好职业培训和劳动就
13、业准入制度推动落实工作,农业部门重点做好涉农培训资源和政策整合及培训业务工作,财政部门重点做好攻坚经费保障工作,人事、编制部门重点做好职业院校人才效劳工作,国土及规划建设部门重点做好职业院校建设及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其他各部门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攻坚效劳工作。 (三)强化目标考核责任制。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相关职能部门签订攻坚目标责任书。从202223年起将攻坚任务纳入县(市、区)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对职教攻坚进度进行定期督查和通报。对政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对未完成攻坚任务的县(市、区)和部门,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地要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报刊、播送、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作用,大力宣传职业教育对经济社会开展的重要奉献和职教攻坚成果,发动全社会积极支持职教攻坚,努力营造有利于职教开展的社会气氛。 第8页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