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镇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创造电(202223)15号)、xx“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镇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XX市有关文件精神,坚持科学开展、平安开展理念,全面落实“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开展“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简称“治理年,下同)活动,着力整治平安隐患,落实平安责任,创新监管手段,强化平安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促进我镇平安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平安,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开展营造平安、稳定的
2、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治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及有关单位的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确保重大隐患整改率到达20230%,有效防范和遏制平安生产事故,全面完XX县区政府下达的平安生产各工程标任务。 三、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辖区内全部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单位。主要包括: 1、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电力等工业商贸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以及村镇根底设施等; 3、农机、水利等
3、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4、市场、旅游景点、农家乐、学校、卫生院、宾馆、饭店、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三合一场所;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人员密集场所; 6、易受暴雨、洪水、暴雪、雷电、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7、XX年度存在平安隐患事故的单位。 (二)排查治理内容:在继续落实XX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根底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根底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平安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平安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主
4、要包括: 1、平安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平安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企业平安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4、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5、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的措施落实情况; 6、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7、平安根底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平安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8、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
5、配备及维护情况; 9、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工程的平安“三同时(平安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2023、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平安设施设置等情况; 11、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各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结合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提出的排查治理主要内容及重要时段排查治理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三)排查治理方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1、排查治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相关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平安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6、2、排查治理与日常监察执法相结合。在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的同时,加大对各类平安生产违法行为的监察力度,保证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3、排查治理与平安管理和技术进步相结合。强化平安生产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平安投入,推进平安技术改造,夯实平安管理根底; 4、排查治理与应急管理相结合。要在排查治理工作过程中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平安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223)13号)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 四、工作分工 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那么,各单位分工负责,
7、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开展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一)各行政村。负责本村隐患排查治理的方案制订、发动部署、经费保障、人员保障;负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催促协调;报送隐患排查治理统计信息。 (二)各办。按照各自分工负责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的发动、催促、检查、指导,报送相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信息。 为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重点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顺利推进,重点行业隐患排查牵头单位及配合单位分工如下: 1、烟花爆竹市场 牵头单位:镇安监所;配合单位:镇派出所、 2、重点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镇城建办;配合单位:镇农办; 3、学校、幼儿园 牵头单位:镇教委;配合单位:镇综治办; 4、道路交通事
8、故多发点段、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及出租房消防平安 牵头单位:镇派出所;配合单位:镇综治办、镇安监所; 5、易受暴雨、洪水、暴雪、雷电等引发灾害影响的场所 牵头单位:镇农办;配合单位:镇水利站、城建办; 6、房屋建筑工程(含建筑起重机械) 牵头单位:镇建办;配合单位:镇安监所; 7、交通运输企业 牵头单位:镇经委;配合单位:镇安监所; 8、水利设施(包括在建工程) 牵头单位:镇农办;配合单位:镇水利站; 9、市场 牵头单位:镇建办;配合单位:镇经委 2023、卫生院、村卫生室 牵头单位:镇社会事务办;配合单位:镇派出所、镇工贸办 11、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
9、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牵头单位:镇安监所;配合单位:镇工贸办 12、道路外农用运输车辆和农田作业机械 牵头单位:镇农办;配合单位:镇派出所、镇综治办 13、电力设施 牵头单位:镇电管站;配合单位:镇水利站、派出所 (三)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全面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及时发现与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五、实施步骤和措施 按照上级有关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全镇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发动部署阶段(3月4月) 1、镇政府成立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简称镇领导小组、排查治理办公室,见
10、附件),制订工作方案,开展发动部署。 2、镇级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完成工作部署,并确定1名日常工作联络员。 (二)排查治理阶段(5月12月) 1、各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组织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要求,对本单位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治理。坚持边查边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严防各类生产平安事故发生;要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报告隐患排查工作统计报表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镇属相关单位按工作方案的要求对所属系统、牵头行业和直接管理的企业(单位)隐患排查
11、治理情况进行专业督查指导。 3、镇排查治理办公室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做好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送,在重要时段分别组织对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 1、镇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情况组织验收,认真总结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并将验收结果作为平安生产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2、建立隐患数据库,尚未整改完毕的重大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整改措施“五落实;确实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3、出台相关隐患排查治理配套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各单位、各
12、办、各村要根据本方案要求,明确领导,成立组织,迅速作出工作部署;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真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企业全面负责的工作格局。要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要把工作做深、做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二)突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要按照排查治理范围内容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和全国两会、易发灾害季节、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在排查治理过程中要建立重大隐患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 (三)依法办事,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各单位、各办、各村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13、,严格平安生产许可,开展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加大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工作力度。 (四)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本次排查治理范围广、任务重、要求高、政策性较强,各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合力,对重点企业(单位)重点地区和重点问题,要集中力量,协同排查治理。各单位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组织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或者拒不整改的,要予以依法查处。 (五)强化宣传,广泛发动群众。要充分利用播送、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年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阔从业人员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和鼓励机制,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员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类事故隐患。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曝光。要建立隐患举报受理和奖励制度,加大群众监督力度。 第9页 共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