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情报信息收集研判机制 XX县区环境保护局情报信息收集 研判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涉稳情报信息预警研判工作,确保各类不稳定因素及早发现苗头,准确判断性质,及时有效地控制在萌芽状态,切实把握工作主动权,维护好全局稳定,现就我局建立维稳处突情报信息预警研判工作机制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工作原那么 坚持“预防为主的原那么;“谁主管、谁负责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那么;“依法依规解决问题与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原那么;“依法、快速、果断、妥善处置的原那么。 二、成立预警研判机构 在局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局维稳情报信息预警研判工作组(以下统一称为局研判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长:郭发斌(局长)副组长:姚志(
2、副局长)成员:傅琳(局办公室主任) 徐正洪(监察大队长)丁雁(监测站站长)李德华(环评股股长)建立局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听取研判组工作例会制度。因工作需要,局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召开情报信息预警研判工作会,研究部署有关涉稳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分析、研判和报送涉稳情报信息动态,并抓号稳控、处置工作。 三、预警研判范围和级别 1、预警范围。指可能或即将发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群体性事件、非法聚集活动、邪教活动、非正常上访事件等。 2、预警级别。局研判组研判的情报信息,根据参与事件的人员规模、影响范围、事件性质、剧烈程度以及可能造成的现实危害程度,划分为三个预警级别。具体如下: (一)
3、一般预警。可能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或事态正在逐渐扩大,需由局或县直主管部门处置的。 (二)重大预警。可能发生较大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事件即将发生或事态正在蔓延升级,需县、局两级维稳机关或其他职能部门联合处置。 四、情报信息收集工作 各股室负责人按职责主动收集苗头性、内幕性、行动性情报信息,及时上报。同时,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维稳信息员的作用,掌握维稳处突的主动权,争取维稳处突工作抓早、抓小、抓准、抓实。 1、报送要求 (1)时效性。获取重大情报信息后,各责任单位务必要减少中间环节,在第一时间内上报局研判组。 (2)连续性。事态开展和处置工作情况应及时续报。(3)准确性。报送的情报信息内容要
4、尽量翔实、准确,讲清时间、地点、诱因、规模、涉及人员、剧烈程度、行为方式、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采取的措施等,以便局研判组进行有效研判、核实,防止事态扩大。不得瞒报、谎报、缓报或避重就轻。 2、建立联络员制度 为确保涉稳预警情报信息渠道畅通,局研判组确保一名联络员负责情报信息报送、反响和联络工作。局联络员王吉文( :15012394913),负责局研判组信息联络工作。 五、责任追究 对在处置工作中不作为、作为不到位的,以及因工作责任心不强而发生应当获取预警情报信息而未获取或迟报、漏报、知情不报、接报不作为,导致不稳定因素未能及时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尤其是善后工作没有持续跟进,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我局现有的处置预案要求和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