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B/T101-20114.1.2全铁(TFc)的分析方法参照GB/T6730,5的规定进行。4.2产品粒度按GB/T2007.7的规定进行。4.3数值修约按GB/T8170的规定进行。4.4外观质量用目视检测。5检验规则5.1检查与验收5.1.1产品由供方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险,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5.1.2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规定不符时,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2个月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可委托双方认可的单位进行,并在需方共同取样。5.2组批产品应成批提交检验,每批应由同一产品牌号组成。5.3检验项目母批产品应进行化学成分和外观的检验。5.4取样与制样高稀土铁矿石化学成分的仲裁取样、制样按GB/T2007的规定进行。5.5检验结果的判定5.5.1化学成分化学成分仲裁分析结果与本标准规定不符时,则从该批产品中取双倍试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重复试验,如仍有一项结果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5.5.2外观质量产品外观质量不合格,则直接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6.1标志、包装、运输、贮存高稀土铁石的包装标准、标志、运输和心存按YB/T5142的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