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LY/T1609-2003前言本标准由全国林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北京可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北京大隆天鸿园林机械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志霞、张国平、郝天生。本标准首次发布。LY/T1609-2003场地条件:)地面平整,无碎石、树杆等硬物的人工草坪:b)地面坡度不大于10:)对固定障碍物,如喷头、水管阀门等应有明显的躲避标记:d)土壤含水量在20%25%的范围内。4.2整机性能要求4.2.1常温起动时间:按JB/T5135.3要求,在自然环境中手拉自回绳起动时间不超过30s。4.2.2发动机应连续稳定怠速运转5min,突然加速不应熄火
2、。4.2.3机器在发动机70%的标定工作转速下进行空运转试验,稳定运转15mn,不应有异常声响,紧固件不得松动,各传动部件及运转轴承部位应灵活、可靠,油箱和齿轮箱无滴漏油现象。4.2.4起草皮刀升降机构应保证达到其调节范围,且操纵灵活可靠。4.2.5各润滑点应按规定注人适量的润滑油脂。4.2.6皮带限位装置的安装应可靠:机器的离合机构应灵活、可靠,无卡滞现象。4.2.7总装后,起草皮机处于非作业状态时,起草皮刀最大离地高度不得小于15m。4.2.8起草皮刀水平刃口两侧相对于水平定位平面的高度差不大于5mm。4.2.9常规工作状态下,机器首次无故障工作时间不少于50h。4.2.10可靠性试验的累
3、计试验时间应不少于120h,试验见5.8。4.3主要零部件要求4.3.1自制件应符合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的要求,并经检验合格。4.3.2外购件、外协件、标准件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或合同的规定。4.3.3起草皮刀应采用高强度钢制成,耐磨性好,表面经防锈处理。4.3.4机器正常工作时齿轮箱体内传动平稳,无异响,齿轮传动工作温升不得超过50C。蜗轮传动工作温升不得超过60。4.3.5所有紧固件、连接件均应进行防锈处理。4.3.6使用制造厂规定的皮带,其皮带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使用寿命不少于50h。4.3.7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起草皮刀的使用寿命应不少于50h,可由生产厂出具已通过试验的证明。起草
4、皮刀应便于更换。4.4外观要求4.4.1所有焊接部位要求焊缝平整,不应有偏焊、漏焊、烧穿、咬边、裂纹等缺陷。4.4.2表面油漆、喷塑应均匀、平整,同一零件色泽应一致,不应有明显流痕、堆积、起壳等缺陷。4.4.3金属镀层和氧化处理层不应剥落和生锈。装配后表面不应划伤、擦伤,不应有其他污染。4.5安全要求4.5.1所有的危险区域应有护罩,或有醒目的警告标志,以警示操作者不要靠近该区域。下列区域为危险区域:a)皮带传动装置:b)起草皮装置及其他高速运转的部件,)发动机排气口等处发热表面。4.5.2操作者耳旁噪声声压级值应不超过95dB(A)。4.5.3起草皮机手把手感振动计权加速度总和应不大于15m/s2。4.5.4起草皮机皮带离合机构分离时间不应超过55。4.5.5发动机的排气方向不应直接朝向操作者。4.5.6出厂检验合格后必须排净汽油机油箱及化油器内的燃油。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