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SB/T10619-2011法规、规章、制度和强制标准的要求。3.1.2应建立完善的自有品牌开发、经营、管理制度,设立专职人员管理、监督自有品牌的发展和经营。3.2质量安全3.2.1自有品牌的生产、加工资质应符合相关法规对相关商品的要求。3.2.2自有品牌的生产过程要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并定期检测生产厂家是否按照既定的标准和要求生产,3.2.3零售商对自有品牌应建立全程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商品下架和召回机制。4自有品牌的开发与经营管理4.1计划4.1,1市场研究:在开发自有品牌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研究,特别是对消费者消费倾向及喜好的研究。4.1.2产品定位:零售商应确立自有品牌市场定位和经营策
2、略。4.1,3品项选择:根据公司决策需要以及市场需求,按照开发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并确定需要开发的品类,进行加工生产厂商的考察。4.1.4价格研究:初步确定生产加工厂商后,进行进一步合作意向的洽淡,确定商品成本,核算投入市场的价格及毛利,如价格定位与开发策略不符,需重新计划。4.1.5营销计划:确定营销策略及计划,制定完整的营销方案。4.2开发4.2.1商标注册:设计并确定自有品牌的商标并办理所有注册手续。4.2.2合同文本:与厂商洽谈后,应及时整理出相应合同文本,报送批阅。4.2.3合同签定:确定需要开发品项的价位和毛利水平后,及时与生产加工厂商进行合同洽谈,并签定合同,4.2.4包装
3、设计:根据需要开发的商品,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外观包装的设计,提报并确定后,进行包装的生产、加工。4.2.5价格制定:根据已经开发出的商品,同类商品参考厂商品牌的价格,进行价格的制定。应限定合理的毛利空间,实现品牌开发的优势。4.2.6量产前检测:要对自有品牌的口味/感官等进行测试,制定技术指标书和质量计划书,以及包装开发管控流程。4.2.7生产监控:根据商品的加工时间,进行实地监控,并随时抽查开发的商品质量。商晶加工完成后,要及时向厂商索取质检报告,随货发到各门店,以便进行报检。4.3销售4.3.1计划生产:根据开发计划,确定订货量,开始批量生产。4.3.2商品上市:在生产加工厂商将商品生产加工完成后,应立即进行商品的门店分配,并下达订单。4.3.3库存调控:要合理学握自有品牌的库存,及时协调配送中心进行库存的调控,加快库存的周转,确保库存的良性周转。4.3.4品牌营销:根据商品上市销售情况,确定临时性、月度、季度性、年度性促销计划。根据促销计划的档期设置,协调订货部门调控库存,以诚少促销商品的缺货率。4.3.5门店陈列:根据开发出的自有品牌,尽快进行商品陈列规划,并由相应部门对门店下达陈列图,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