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S/T444-2001前言为加强铝加工企业计量管理工作,原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于1992年制定并实施了铝加工企业计量器具配备规范(试行),多年来为铝加工企业配备计量器具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计量管理工作,提高计量技术水平,提供准确可靠的计量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及有关原材料、产品标准等,我们结合铝加工企业检测设备及生产工艺、装备的发展,特制定铝加工企业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配备规范,并以此替代原(铝加工企业计量器具配备规范(试行))。本规范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提出并归口。本规范由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起草。本规范主要起草人:由文博、曲大力、李焱。